强化程式有 5 种:连续强化、固定比例强化、固定时间间隔强化、可变比例强化和可变时间间隔强化。总结如下:
(1) 连续强化:连续强化程式是每出现一次目标行为就给予强化,或在不良行为消失后给予强化。 (注:当对一种不期望行为的消失予以强化时,治疗师有两种选择。他可以直接指出消失的行为,如:“没有再旋转,很好”,或者他可以间接指出消失的行为,如:“你安静地坐着,真是一个好孩子”。)如果儿童由于对他说明了要消失的行为,反而受到提示而出现错误行为,则间接地表扬消失的行为更可取。
(2) 固定比例强化:固定比例程式是在行为出现 X 次之后予以的强化。由治疗师决定次数(X)。
(3) 固定时间间隔强化:固定时间间隔程式包括在每隔“X”分钟之后予以的强化。固定时间间隔强化的目的是提醒治疗师去强化那些否则可能会忘记去强化的行为。如:坐在便池训练中别把裤子弄湿。
(4) 可变比例强化: 可变比例程式是在随机次数的试验之后予以的强化。 这样,儿童永远不会知道他何时能得到强化物,然而,他知道如果他表现得当,就能得到强化物。
(5) 可变时间间隔强化: 可变时间间隔程式是在随机数量的时间之后予以的强化。儿童不知道何时能得到强化物,然而,他知道强化终将会出现。
(6) 何时应用(行为的习得与维持) 在建立新行为时,强化的程式应是连续强化,并密集使用。旧的行为的强化应采用可变的程式,不要密集使用。
(7) 渐隐(逐步撤去) 强化物最终是要被撤除掉的。目的是为了使治疗师的强化行为尽可能地接近在儿童自然环境中的强化行为。因而,采用与儿童老师的非常相似的方法来强化旧的行为,这是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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