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采用孤独症行为量表(Autism Behavior Chechlist)对国内60名孤独症儿童,157名精神发育迟滞儿童108名正常儿童的试测,发现当量表总分≥31分作为孤独症筛查界限分时其信度、效度均匀1,检验符合要求;当总分≥62分时,对诊断与鉴别诊断有较好的阳性率。量表项目出现频率提示,原量表项目在我国可以保留使用。性别、年龄因素对量表影响不大。
关键词 孤独症 量表 效度 信度
孤独症是指儿童期出现的交流障碍,语言发育异常和刻板的行为方式。本症自1943Kan-ner首例报告以来,一直受到精神病学界中的普遍关注,但我国自陶国泰教授1982年报告4例至今尚无流行病学调查及评定工具的研究报道。本文引进国外使用较为普遍的孤独症行为量表进行初步试测,为在国内使用提供依据。
对象及方法
一、 孤独症行为量表(ABC)及诊断标准
1. abc量表:本表是由Krug(1978)编制,由描述儿童的行为、语言、运动、感觉和交往五个因素共57项问题组成,。每项按1、2、3、4四级评分,全量表总分为158分。本量表要求评分者与被评儿童至少共同生活3-6周者,填表者为患儿的父母或与儿童至少生活达半年以上的教师。
2. 诊断及诊断标准:用美国精神病学会编制的DSM的-Ⅱ-R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儿童精神病学专业人员根据家长报告的临床症状及对患儿30分钟以上的行为观察作出诊断。
二、 试测对象
1. 孤独症儿童组(MR):来自1990年以来我所门诊就诊诊断为孤独症的儿童,共60名,男53名,女7名,年龄2-17岁,平均6.37岁。
2. 精神发育迟滞儿童组(MR):157名已被确诊为精神发育迟滞的在校儿童,男92名,女65名,年龄7-17岁,平均11.7岁。
3. 正常组:正常儿童108名,来自一般的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男65名,女43名,4-8岁,平均年龄6.3岁。
三、 试测方法
1. 试测前先对量表进行了两次翻译及校对后,将量表给一部分门诊儿童家长试填,对他们提出内容不易理解或评定的项目进行了调整。
2. 三组儿童均由与其共同生活至少3-6周的家长、教师分别进行评定。
3. 随机选出20名孤独症儿童的父亲和母亲请他们分别对其患儿的行为逐项进行评定,以进行父母一致性比较。
4. 随机选10名孤独症患儿的父亲或母亲在对患儿评分后两周重新再进行评分,以进行前后一致性比较。
5. 将完成的ABC量表数据输入Facom M-340s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
结 果
一、 ABC量表的信度
1.父母评分一致性:随机选择20名孤独症儿童的父亲或母亲分别用ABC量表对其孩子的行为逐项进行评定,计算父母所评定的量表得分一致率,20对量表共1111400项,父母评定一致项目数为573,评定为不得分的一致项目数为322(即父母评分一致的项目共计为895项),一致率为78.5%,父母间评分一致率达到要求。
2.前后评分一致性:随机选择10名孤独症儿童的父亲或母亲,用ABC量表对其孩子进行逐项评定,计算前后的两次的评分一致率,10名儿童计10对量表共570项,前后两次评定得分一致项目为450,故一致率达到78.9%,故前后两次评定的一致达到要求。
二、ABC量表的效度
1.ABC量表的灵敏度和特异性:量表的灵敏度和特异性,采用不同的界值水平分别计算。从表1可见,以总分≥31分作为界限分,真阳性率(灵敏度)和真阴性率(特异性)均为100%,用在一般群体中筛查无1漏筛,而对精神发育迟滞组的灵敏度为100%,而特异性为66%,即可能34%的精神发育迟滞儿童与孤独症儿童有混淆,当把界值定为≥100时(孤独症组患儿总分增值为100),其灵敏度仅为0.52,即真阳性率太低,作为筛查时大量患儿漏筛。若把界值定为≥50或≥62,其灵敏性分别为0.97和0.95,漏筛率很低而其特异性仍为1。
三、量表项目的有效性
量表由57项组成,测试结果显示孤独症组儿童其项目出现频率达50%以上的有42项,约占全部项目的74%(42/57)这42项中出现频率达0-90%以上的项目达25项,它们顺序是23、33、36、45、46、50、3、10、19、32、38、49、4、5、7、8、9、15、18、29、43、48、51、52、54。这25个项目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孤独症的行为特征。它约占量表全部项目的44%(25/27),其余15项出现频率为23.3%-49%。以上资料表明,本量表项目对孤独症组患儿症状的包容性较好。相反,在对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组评分后所见,其项目出现频率比较分散,只有一项达到52.2%,该项内容是“2岁以前出现发育迟滞”,此内容不是孤独症特有的表现。
表1 ABC量表的灵敏性和特异性
AD组与正常组 AD组与MR组
界值 ――――――――――――――――――――――――
灵敏性 特异性 灵敏性 特异性
≥31 1 1 1 0.66
≥34 0.98 1 0.98 0.73
≥42 0.98 1 0.98 0.80
≥50 0.97 1 0.97 0.85
≥62 0.95 1 0.95 0.90
≥100 0.52 1 0.52 0.99
四、各组量表总分均值及与性别、年龄关系的分层分析
1.三组ABC量表总分均值比较:从表2可见孤独症组患儿及精神发育迟滞组患儿ABC量表得分均值与正常儿童值相比总分均值相差极为悬殊(P<0.01)。精神发育迟滞组与孤独症儿童的总分均值差异亦极显着(P<0.01)。
表2 三组ABC 量表总分均值比较(X)±SD
人数 均值 标准差 最大值 最小值
孤独症组 60 100.10 25.80 145.00 31.00
精神发育迟滞组 155 26.52 23.85 110.00 0.00
正常儿童组 108 0.56 2.66 24.00 0.00
2.将孤独症组按性别进行量表得分的均数检验,结果显示孤独症组男女间差别无显着性(P>0.05)。同样方法MR组,男女两组总分均值差别亦无显着性(P>0.05)。
3. 将孤独症组和精神发育迟滞组按年龄2-5岁和6-17岁分为两年龄组,进行量表总分均数检验,结果显示两年龄组总分均数差别均无显着性(P>0.05)。
讨 论
一、本量表原作者对量表的信度作评分前后两次一致性检验,PEARSON相关系数为0.87,对42名评分者之间评分检验,一致率为95%。本文对2011名孤独症儿童的父母评分的一致率为78不.9%。基本符合量表可行性要求。
二、孤独症是患病率较低的一种病症,尽管近几年来诊断较过去有宽松的趋势,但流行病学患病率研究的报道,瑞典、法国分别为4-5/万及6.6-10.8万,日本南部报导最高也只有13.6万。对于患病率不高的疾病,评定量表品质的研究中灵敏性应显得较为重要,因为其主要表示筛查中的阳性率,本量表原作者报道当其采用总分≥53分为界值分时,灵敏度为0.95,若以均数一个标准差即77分作为界限分,则有极大可能性诊断为孤独症。本文研究表明以31分为界限分作筛查时较为合适,此时灵敏度和特异度为1.00,其所包含的病例数最高,无一漏筛。为此建议,界限值选为31分作为筛查分,作为在一般群体中进行筛查时使用,而总分≥50灵敏时为0.97,, ≥62分时灵敏度为0.95即漏筛率极低而特异性仍为1,作为诊断参考分较适宜。当以31分为筛查界值时,可见精神发育迟滞组的特异性为66%,那么就有可能有34%的精神发育迟滞儿童可能与孤独症儿童有混淆,据报道孤独症中75%以上合并精神迟滞,因此在流行美学调查中这两种 临床综合症同时被筛出是很可能的,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精神发育迟滞患病率为1.20%,为此在调查中从疑为精神发育迟滞的34%中再辨别出孤独症在实际中是可行的。
三、量表项目的有效性:资料分析可见,在孤独症组中其项目出现频率达50%以上的有42项,占全部项目74%,其中的25项出现频率更为集中,高达70-90%以上一,这25个项目集中地反映了孤独症的行为特征,即本量表项目对孤独症的包容性较好。
四、研究表明孤独症症状表现无论在婴儿早期或在儿童期是一样的,只是在不同年龄阶段症状的明显或不明显可能有变化。本文结果亦显示无论是孤独症组还是精神发育迟滞组儿童期性别和年龄总分均值比较差别均无显着 (正常组儿童为好极低无法统计比较)。本量表原作者对孤独症组样本研究使用时,年龄跨度从18个月至35岁,比本文所使用的年龄跨度大得多,提示量表在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使用上是没有差别的。
本主为在我国的孤独症筛查及评定提供了依据,由于本研究样本偏少,还需进一步验证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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