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小童群益會家庭生活教育組 編輯/ 版面:陳妙玲
請先閱:幼兒的騷擾行為的成因
行為成因
孩子喜歡摔擲物件或作出危險動作的最先原因,不是孩子喜歡這樣做,而以他們的智能,根本無法理解這行為背後的危險性。
可是,家長對孩子這些行為,往往都會過份反應。他們會斥責甚至懲罰孩子,或要求孩子自己拾起被摔擲的物件。孩子在這被責罰的過程中,很快就能體會到這是和家長爭權力、肯定自己的地位的最佳方法。
家長愈是緊張地叫他們不要這樣,他們愈是要去做家長愈是強迫他們收拾被摔擲的物件,他們則愈是拒絕。孩子這等個強的行為,會叫家長感到沮喪,最後因為拿孩子沒法,只好自己去收拾被接子摔擲的東西,或是放棄責罰。
於是,孩子便獲得了澈底的勝利,滿足了自己欲爭取家長的注意以及和家長爭取權力的慾望。
即時處理方法
(一) 不要理會沒有真正危險的動作
如果孩子只是單純地把東西摔到地上,或只不過是想爬上椅子上坐著而沒有再進一步的彈跳、攀高的動作,家長可以扮作不知,減除對不正確行為的注意力,可以減少這種行為再出現的可能。
(二) 限制孩子的行為
如果孩子的行為是家長難以容忍,或是有危險性的,就應用限制行為的方法來處理。
在一般的情況下,限制孩子的行為應從表示了解孩子的感受開始,然後說明行為的限制及解釋理由,還自需要提供另一途徑讓孩子可以滿足自己的意願。舉例來說,孩子不斷地把一個音樂盒摔在地上,使發出嘻吵的聲音,騷擾著家長和客人對話,家長可以對孩子說:「我知道你很喜歡摔東西,但音樂盒不是用來摔的。」及「要摔, 你可以回房摔枕頭。」
可是,如果孩子的行為是有危險性的,處理的步驟便不會一樣了。例如孩子正在梳化上「跳彈床」,差點兒就失了平衡、跌到地上,家長可以先限制孩子的行為,把孩子從梳化上拉下來,並對他說:「梳化不是用來跳彈床的,我知道你很喜歡跳,但是梳化不是彈床呀﹗」及「星期天我帶你去公園跳繩吧。」
但如果孩子的行為是可能傷害其他人的,而家長又無法及時阻止他的行為,如孩子已拿著音樂盒準備朝客人的臉上摔來,家長可以先提供「替代行為」的建議:「摔向梳化﹗」阻止了意外發生以後,才依照正常步驟限制孩子的行為。
(三) 獎勵相反的行為
如果屋內同時有兩名或以上的孩子,其中有一名是很乖的、很靜的自己進行遊戲,家長可以稱讚這位孩子,讓其他孩子了解到只有安靜地玩才是獲得成人接受的方法,因此效法這位孩子的遊戲方式,也可以減弱孩子進行嘈吵或危險活動的動機,減低孩子對成人造成的騷擾。
有效的預防行為產生的方法
(一) 讓孩子忙得高興
忙得高興的孩子是不會作出騷擾行為的,因此,在家長開始忙於打點家務,或客人到訪以前,家長就應為孩子安排一下,讓孩子在這段期間,有足夠的活動或工作,不致孩子因無聊而騷擾家長,形成對峙的局面。
對於年幼的孩子而言,家長可以為孩子安排一些較靜態的活動,如看圖書、聽故事錄音帶、或繪畫等。
對於五、六歲的孩子,家長可以邀請其加入自己的工作,如在曬衣服時給孩子一雙襪子,要他嘗試掠到襪子架上,已可把孩子忙得不亦樂乎,壓根兒忘了要搗亂;又或請求孩子幫忙端糖果招待客人,或邀請孩子加入成人的話題中,也是可減少孩子的騷擾行為。
(二) 稱讚孩子的表現
對於一些能靜靜地獨自進行遊戲的孩子,家長應加以讚許。如果孩子過去經常在家長不能分身照顧時便會攀上跳下,做些危險的動作,或是喜歡摔擲東西等,在孩子稍為安靜時,家長便應立即讚賞:「你能靜靜地自己玩耍,讓媽媽能安心地完成家務,我真是高興。」「你能在媽媽忙於招待亞姨時靜靜地玩砌圈,真是好了﹗」
孩子的良好行為受到了重視,自然會覺得高興,更有動機作出相同的行為。
資料來源:香港小童群益會 (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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