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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改变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十

2008/12/8 13:04:55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10、惩罚的正用和误用
  许多行为都可以使用惩罚法来消除。但是,家庭和学校都大量存在误用惩罚的现象。
许多行为都可以使用惩罚法来消除。
  小刚很喜欢追逐蜜蜂,妈妈告诉他,蜜蜂是酿蜜的,不要捉它、伤害它,它还会蜇人。但小刚不听,妈妈想既然如此,你就挨蜇吧。果然,当小刚抓到一只蜜蜂看时,被蜜蜂蜇了一下,蜜蜂的毒刺还留在了手上,痛得他哇哇大哭。妈妈问他还抓不抓蜜蜂,他连连摇头。
  这是自然惩罚物的惩罚,达到了消除行为的目的。这是正确的使用惩罚。
  有专家用柠檬汁做惩罚物,成功地治愈了一个6个月婴儿的吐乳反应。这也是一个成功的利用惩罚的案例。
此女婴通常在吃奶后就开始张嘴、舌头上扬、卷起并很用力地前后搅动,几秒钟后就开始吐,一般持续20分钟~40分钟,直到把吃下去的乳汁全部吐出。治疗者在治疗时,每当看到她舌头卷动时,就马上连续向她嘴里滴柠檬汁,直到她停止舌头卷扬。5天后,女婴不再吐乳。30天后,柠檬汁完全停止。
但是,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都大量地存在误用惩罚的现象。
在家庭中,最多见的是过多的使用体罚,导致体罚不见效果;在学校,则可能更多的使用讽刺、挖苦、嘲笑,从而导致一些学生厌学、逃学。在惩罚时,没有和其他原理共同使用,如没有和孩子说明为什么惩罚——明理、没有马上奖励可以奖励的行为,等等,都是常见的误用。
《中国教育报》在2003年7月8日报道有关《师德启示录》的讨论中,有一个老教师张允公写了一篇文章《一篇作文打倒一个学生》,发自内心地、痛苦地写出了自己因为“无知”致使一个学生处境不利直至退学的例子。
那时34年前的事。我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小学当民办教师,教四年级语文。有一天上讲评作文课,我先暗示学生,要有好戏看了。接着便开始读一个学生的作文。“题目:《赶集》。”我略作停顿,以便蓄势,继而朗读,“腊月二十六,我赶范家集,褂子口袋里有三毛钱,我用手捂着口袋,兴高采烈地走在大街上。到了小东河,小东河里的水波浪滔天,我垫上几块小石头,浩浩荡荡地过了河……”。我在“波浪滔天”、“浩浩荡荡”几处提高声调,放慢语速,以求达到最佳的调侃效果。
全班早就笑得前仰后合,我不时地瞥一眼某生,他的头几乎低到桌子底下。我不依不饶地念着,念完后走到他面前,“啪”的把作文本摔在他桌子上,什么也没说,一切都在这一摔里了。同学们疯狂地喊着、笑着、笑这个平时就常被男生嘲笑的对象。
此后几天,几乎全校所有的学生(还有老师)见了他就喊“小东河里的水波浪滔天”,几天后,他没有来学校,一天没来,两天没来,一个星期没来,一个月没来……后来再也没来,听说在生产队放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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