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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研究八

2008/12/8 13:03:03 来源:台湾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第四节 认知弹性实征研究
壹、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
就表2-2所呈现的文献来看,超过一半以上的实征研究都在探讨「认知弹性」,且大都使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做为研究工具。因为自闭症者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同一性行为,因此许多学者特别有兴趣研究自闭症者的「认知弹性」。
「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的施测材料包括四张刺激卡(分别为一个红色三角形、两个绿色星星、三个黄色十字以及四个蓝色圈圈)、二套相同之六十四张反应卡以及四页的记录本。受试者被要求以反应卡与四张刺激卡之一配对,配对的原则依序为颜色、形状、数目。当受试者开始配对后,执行测验者只能说「对」或「错」,当中不做任何评论或其它指示,直到受试者者连续成功地配对10次,执行测验者马上将「颜色配对」改为「形状配对」,且在口语及非口语上平顺且不让受试者察觉已经改变了配对的原则了,此阶段也是等到受试者连续成功以形状配对10次之后,再转到「数目配对」,同样在口语及非口语上平顺且不让受测者察觉。再10次成功后,再重复第二套卡片的施测过程。因此受试者在10次成功后,当执行测验者对他说:「错」时,要能弹性地调整自己的配对策略,不能再沿用先前成功的配对策略。有关「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详细的施测程序及计分方式请参阅第三章研究工具部分。
一九八0年代第一个自闭症「认知弹性」的研究就是Steel, Gorman和Flexman (1984)的个案研究,因已于「认知计划」一节介绍过,在此不再说明。Rumsey(1985)是第二个使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来探讨自闭症「认知弹性」的研究者。研究对象是九位自闭症成人,控制组是十位普通成人。控制组的语文量表智商显著地高于自闭症组,全量表智商则是濒临显著高于自闭症组(P<0.6),但作业量表智商无显著差异。研究结果发现自闭症组在完成类别的数量、固执性反应次数、固执性错误数、固执性错误百分比、非固执性错误数、错误总数、反应概念水平的百分比等项(请参考第三章研究设计「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中有关计分的说明),自闭症组的表现显著劣于控制组普通成人。进一步相关系数的分析发现,自闭症组的语文量表智商与完成类别数目的尝试次数有显著相关,而作业量表的智商与完成类别数目以及反应概念水平的百分比有显著相关;但控制组普通成人无此种相关存在,显示智商的高低可能影响了自闭症者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的表现。整体而言,自闭症组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上的表现不如控制组。但因为两组的智商未能加以控制,因此难以解释两组之间的不同是否由智商的不同引起的。尤其是语文量表的智商,自闭症组显著低于控制组。
继Rumsey在1985年的研究后, Rumsey和Hamburger相继于1988年和1990年以「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研究自闭症者的「认知弹性」。在1998年的研究中,有十位自闭症成人与十位普通成人参加他们所进行的神经心理测验的研究,以了解自闭症者的大脑侧化是否与一般人不同。就智商而言,普通成人的智商濒临显著高于自闭症成人(P<.06)。虽然作者没有明言,可以推知1988年的研究对象应与1985年的研究对象相同,因为研究对象的人数及智商都相同(请参考表2-2)。就1988年的研究而言,研究者只报导普通成人在完成「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的类别数目显著多于自闭症成人,其余的计分项目未加说明。
1990年, Rumsey和Hamburger又筛选十位自闭症成人、十五位阅读障碍成人与二十五位普通成人参与他们的另一个神经心理测验研究。经统计考验后,发现自闭症组的语文量表智商显著低于普通成人,而其作业量表的智商则显著低于阅读障碍组。至于全量表智商,各组之间无显著差异。研究结果再度证实,在完成类别的数目上,自闭症成人显著低于其它二组成人。
Schneider和Asarnow(1987)也曾研究十五名自闭症儿童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上的表现。此一研究的控制组有二:一为二十八名的普通儿童,另一组为十一名的精神分裂症儿童。自闭症儿童的魏氏智力全量表智商、语文量表智商、作业量表智商均与精神分裂症组无显著差异(请参考表2-2);但自闭症儿童的心理年龄与毕保德图画词汇测验(PPVT)的分数显著低于二组控制组。研究结果发现,在三组之中,精神分裂组的表现最差,自闭症组居于其中,在各项计分上,自闭症组与二组控制组未有任何的显著差异。另外,三组儿童的语文量表智商与「威康辛卡分类测验」分数有显著相关,似乎语文能力与执行功能的测验之间有某种相关。
Prior和Hoffmann(1990)也是以「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来研究十二位自闭症儿童。控制组有二,一是以生理年龄配对的普通儿童,另一是以心理年龄配对的普通儿童。统计结果发现,在心理年龄部分,自闭症儿童的心理年龄与心理年龄配对组相当,但自闭症儿童的智商显著低于二组控制组(请参考表2-2)。研究结果也发现自闭症儿童比控制组儿童犯了更多的错误、更少的正确反应、更多的固执性错误。
Szatmari, Tuff, Allen, Finlayson和Bartolucci (1990)也以各式各样的神经认知测验来比较亚斯伯格症者、高功能自闭症者与有社会性障碍的门诊病人之间的异同。他们的主要研究目的是要比较亚斯伯格症者与自闭症者在神经认知上的异同,并想了解参与研究的受试者在认知上的不同是否源于语言能力不同,或者源于问题解决能力不同所致。研究结果发现,不论是全量表智商、语文量表智商或者作业量表智商,门诊症人都显著高于自闭症者与亚斯伯格症者,而后两组之间则无显著差异。研究结果也显示,高功能自闭症者在错误反应总数、固执性错误百分比、完成的类别数量上都显著差于门诊病人,但与亚斯伯格者则无显著差异。因为各组之间的全量表智商有差异,所以研究者进一步分析全量表智商在八十五以上之受试者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上是否有差异,且将亚斯伯格症者与高功能自闭症者合并为一组,结果发现门诊病人和合并组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上所有的显著差异都消失了。
Ozonoff, Pennington和Rogers (1991)等人亦以「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来研究自闭症者「认知弹性」。有二十三位自闭症儿童及二十位非自闭症的身心障碍者(含阅读障碍者、学障者、ADHD等)参加研究。研究结果并未发现实验组与控制组之语文智商、作业智商与年龄有显著差异。除了「执行功能」测验外,这些受试者也接受心智理论测验以及其它的测验。结果显示,自闭症者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的固执性反应上显著多于控制组,但在完成的类别数目及错误反应总数上,两组之间无显著差异;在未能延续相同分类的失败次数上,控制组的次数显著多于自闭症组,亦即自闭症者在此项的表现比较好,研究者解释可能是因为自闭症者比较固执,所以常用相同的分类方式来进行配对。另外一个研究发现是自闭症者在「执行功能测验」(包括河内之塔与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的得分与语文量表智商、作业量表智商与全量表智商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亦即智商较高者在执行功能上的表现较佳,但控制组无此现象。
Minshew, Goldstein, Muenz和Payton (1992)也是以「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对自闭症者进行研究。他们挑选十五位智商正常的自闭症成人与十五位普通成人进行比较。两组之间的语文量表智商与作业量表智商都无显著差异。就「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而言,不论是固执性的错误反应与非固执性错误反应两组之间无显著差异。本研究的特色之一是自闭症组之生理年龄、语文智商、作业智商、全量表智商均与控制组相当。
1994年,Ozonoff和McEvoy又以「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心智理论测验与其它的执行功能测验对自闭症者与临床混合的身心障碍者进行研究,有关此一研究的目的及受试者,请参考「认知计划」实征研究部分的介绍及表2-2。就「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而言,自闭症组在固执性的反应次数上显著地多于控制组,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固执性反应次数也有增加的趋势,但控制组却有下降的趋势。另一个有趣的发现是,控制组的执行功能测验得分(含河内之塔得分)与其心理年龄有显著正相关,但与智商没有显著相关,亦即年龄愈大对控制组表现影响较大;但自闭症组与之相反,即自闭症者之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得分与心理年龄无关,但与语文量表智商及全量表智商较有相关,亦即年龄大小对自闭症者的影响较小,但智商的影响较大,因此在进行研究时,最好是控制受试者的智商。
Berthier (1995)也针对一位有轻度狂躁症的亚斯伯格症成人(Asperger’s Syndrome)研究他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上的表现。控制组有二,一组是由四位亚斯伯格症成人组成,另一组是由五位普通成人组成。研究结果发现,与其它二组控制组比较起来,轻度狂躁症的亚斯伯格症成人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上只完成一个类别的分类,低于对照组二个标准差以上。
接下来是Bennetto, Pennington和Rogers (1996)针对十九位自闭症者所进行的记忆功能研究。「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为研究工具之一。此一研究的受试者都是来自Ozonoff, Pennington和Rogers (1991)的研究对象,也是和Ozonoff和McEvoy(1994)的研究对象相同(请参考「认知计划」实征研究一节及表2-2的说明)。研究结果发现自闭症组在完成的类别数量显著低于控制组,而固执性反应次数则显著高于控制组。本研究也发现自闭症者的「执行功能」测验得分与全量表智商有显著正相关,但控制组无此现象,可能自闭症者需要较高的智商才能顺利完成执行功能的测验。
国内徐毕卿(1997)也曾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的测试,研究对象有44位自闭症儿童,受试者年龄大都在48个月以上(4岁至12岁之间有27人,12岁以上者为17人,另有一人为4岁以下)。控制组为90位普通儿童,控制组儿童的生理年龄与自闭症儿童的分布年龄层相当,所有的受试者都无智商的数据。因为文献记载约有四分之三自闭症儿童的智力在七十以下,故推测自闭症儿童的智力应低于普通组儿童。研究结果发现,在正确次数、完成类别的数目、反应概念水平的百分比、固执性反应、固执性错误、非固执性错误、未能延续相同分类的失败次数、完成第一个分类的尝试次数等计分项上,自闭症组儿童的表现显著差于普通组儿童。
最近使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来研究自闭症者「执行功能」的研究人员为Ozonoff和Jensen(1999)。他们同时研究自闭症者、过动症(ADHD)者以及杜妥氏症 (Tourette’s Syndrome) 者的「执行功能」Ozonoff和Jensen(1999) 。研究的实验组是四十位平均年龄在十二点六岁的自闭症儿童,另有三组控制组:第一组是三十位杜妥氏症者,第二组是二十四位过动症者,第三组是二十九位普通学生。自闭症者之语文量表智商、作业量表智商与全量表智商皆显著地低于普通学生,但未显著地低于其它二组控制组。研究结果显示,自闭症组在「威斯康辛卡分类测验」中的固执性反应次数上显著地高于其它三组控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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