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孤独症支援网络 | 会员注册 | 会员登陆 | 会员中心 | 手机版
您当前位置:中国孤独症支援网 > 自闭症文摘 > 文摘浏览 > 浏览文章

行为改变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十八

2008/12/8 13:04:57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18.自我控制
只有发挥孩子的能动性,调动自控能力,才能最终建立起良好行为,消除不良行为。
我们前边介绍的一些方法,更多地是通过儿童自身之外的方法来养成或矫治有关行为。例如,正强化是用来建立良好行为的,如建立礼貌行为;消退法、惩罚法、系统脱敏法等是用来消除或减少不良行为的,如消除惧怕行为、强迫观念,等等。
但是,就一般儿童来说,不管使用什么方法,都要注意调动孩子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发挥孩子的能动性,调动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才能最终建立起需要的行为,消除不需要的行为。
英国著名的教育家洛克说过:“做父母与教师的人要永远记住这点,就是应该把儿童当作具有理性的动物去看待。”任何外在的要求最终都要通过内在的需要才能保证实施。正如前苏联著名教育家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道德准则只有当他们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过的时候,只有当他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
因此,在重塑和改变孩子的行为上,我们不否认可以使用被动的方法,但是更应该强调变被动为主动。尤其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主动的成分应该多于被动。
因此,我们强调召开家庭会议,通过父子、母子讨论来制定有关行为的准则,这些都是变被动为主动的措施。要把受到外力压迫、奖励等不得已而遵守的规则,变成孩子自觉的行为,进而形成习惯。这样,在改进、塑造行为的过程中,让孩子知道对与错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使人明理,有了相应的知识,就会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进而就能产生道德判断,进而做出该做的行为,并且能够巩固良好的行为,摒弃不良的行为。
同时,改变和塑造孩子的行为中使用的一切方法仅仅是方法,不是目的。以处罚为例,处罚不是目的,它仅仅是消除不良行为、建立良好行为的手段,因此,我们使用它时,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我们应该让孩子明白,惩罚是不良行为产生的自然或必然的结果,惩罚只是为了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样,奖励、表扬也不是为了表扬而表扬,表扬他是因为做对了某事,是想孩子将来更容易做同样的事情。可以这样说,只有使孩子变被动为主动,形成自觉行为,我们的目的才能达到。
在这个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使儿童形成或建立有效的自我控制能力是最重要的。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但是成人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就是从小逐步培养起来的。后文将具体介绍一些培养自我控制能力的方法。
  • 发表跟帖
 以下是对 [行为改变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十八] 的评论,总共:条评论
全国自闭症机构分布图

点击地图可查询全国孤独症训练机构

瑞曼语训

瑞曼语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