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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儿童教育训练安置

2004/8/21 0:57:44 来源:中国孤独症支援网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育安置指:儿童被确诊为孤独症并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后,需进行教育与训练,为其安排在适当的机构中进行训练及教育,一般只到"普九"为止。针对目前我国现状建议如下:
  1、 早期干预的安置:
  ☆家庭将是教育训练的主要场所。父母应成为第一任教师。
  ☆目前我国专门为接纳孤独症儿童的托幼场所还不是很多,一般是在普通幼儿园兼收,还有不少民办机构可接收。
  ☆目前北京情况:
  公办:西城育红幼儿园(弱智、孤独症兼收)、丰台区培智学校、海淀培智学校、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六院。
  民办:新运幼儿园,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等。
  2、学龄期教育训练安置:根据儿童的症状和适应程度可以分别安置在下面班级中进行:
  1) 完全随普通学校班级就读
  2) 完全随弱智学校班级就读
  3) 在不同类型班级部分时间制就读
  4) 独立设置的教学班级就读
  5) 家庭养护及专家咨询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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