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孤独症支援网络 | 会员注册 | 会员登陆 | 会员中心 | 手机版
您当前位置:中国孤独症支援网 > 自闭症文摘 > 文摘浏览 > 浏览文章

自闭症教学计划七

2008/12/8 13:05:08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第四章 自闭症学生的教育(二)

 课程

    4.3 在特殊学校就读的自闭症学生,原则上应与校内其它学生一样,学习相同的校本课程,从中国语文、英国语文、数学、科学、科技、艺术、体育,以及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这八个学习领域中,获取学习经验,并且培养共通能力。详情请参阅报告书《学会学习-课程发展路向》。教师亦可参考《弱智儿童课程指引》的内容,为同时患有弱智的自闭症学生选择合适的学习重点,作为施教目标。

    4.4 然而,自闭症学生的学习特性,与一般的弱智学生有别。为帮助他们克服学习障碍,教师可策划深化辅导课程,或透过校本课程的内容和活动,因应学生的能力和需要,加强下列学习范畴的训练:

    (a) 学前技能训练 - 包括安坐、目光接触、专注力、服从指令等;

    (b) 感知肌能训练 - 包括大肌、小肌、手眼协调等;

    (c) 自理技能训练 - 包括个人整洁及卫生的训练,提高学生自我照顾的能力,例如饮食、如厕、穿脱衣物等;

    (d) 沟通技巧训练 - 即语言和非语言理解及表达能力的训练。如学生未能运用口语,须先教导他们运用其它有效的沟通方法,例如图像、文字等(详情见第五章);

    (e) 思维能力训练 - 包括辨认、分类、配对、排序,以及发展空间、数学概念及想象力等;

    (f) 社交群处技巧训练 - 包括认识社交常规、建立正面的社交行为、改善与人相处的技巧,疏导学生的情绪及减少行为问题的产生,例如学习遵守集体游戏的规则 (详情见第六、七章);

    (g) 独立生活技能训练包括:

    家居生活技能 - 学习准备食物、清洁家居、简单针黹和家居安全知识等;

    社会生活技能 - 购物、在外进食、使用公共设施及服务、认识家居附近的环境及往返住所的方法等;

    工作技能 - 学习简单文书工作、木工、装配、清洁等,以及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习惯;

    计算机技能 - 学习操作计算机的基本方法,利用计算机进行简单的文书处理及资料搜集等;
   
 休闲活动 - 培养良好嗜好,提高参与康乐、运动、文娱和小区活动的兴趣。

    4.5 教师宜配合学生的身心发展,在他们性生理成熟前,及早推行性教育,教导他们正确的知识,帮助他们建立恰当的态度。性教育的课程应包括:

    (a) 发展恰当的人际关系 - 自小教导学生区分家人、朋友和陌生人,明白与不同性别和关系的人应有不同的社交方式和身体接触的方法,并学习与别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见图解一);

    (b) 保护自己 - 认识什么程度的身体接触是可以接受的,并知道不可随便让他人触摸自己的私处,更不可侵犯他人;

    (c) 认识性的私隐 - 教导学生认识如厕、洗澡、更衣、处理经期等行为均须保持隐密,在什么时候、地点可以做或不可以做;

    (d) 认识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的转变 - 帮助学生明白成长的自然过程,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身体的转变,不致因焦虑而引致行为问题;

    (e) 学习处理青春期的个人卫生。

    4.6 教师宜因应学生的年龄、能力、需要、发展和兴趣,并考虑家长的意愿和期望,在各个成长阶段为他们选取适当的学习目标。例如:

    (a) 幼龄和情况较严重的自闭症学生的训练重点 (见附录十)

    基本学习能力训练;

    社交群处及沟通技巧训练;

    认知能力训练;

    自理能力训练等。

    (b) 中学组学生的训练重点

    工作技能、良好工作态度和习惯;

    家居生活技能;

    一般社会生活技能;

    康乐及消闲活动等。

    4.7 教师应有意识地结合课程,为在绘画、音乐和计算方面有特殊天赋的学生提供训练机会,协助他们发展多方面的潜能。

    4.8 若学生同时接受个别、小组或大组辅导,教师应从学习重点、内容、教学策略及评估各方面,研究各辅导模式与整班或整校课程的连贯性和序列性,以确保辅导课程能衔接原班的课程,以及配合个别学生的整体学习目标。

    评估

    4.9 评估是教学及训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由于自闭症学生身心各方面的能力发展并不一致,发展的先后次序亦可能与同龄学生有异。教师须在教学前为他们详细评估,以制定合适的训练目标和计划。施教期间,教师应进行进展性评估,检讨学习进度,随时修订教学方案;完成教学后,则可作总结性评估,检讨教学成效,以便作出修订或作为订定学生下一阶段学习目标的依据。

    4.10 教师须实时为新加入辅导计划的学生进行评估,并每年为所有接受辅导的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学校可自行安排评估的时间,例如在学年初或学年终进行。

    4.11 评估自闭症学生的学习需要,可包括下列三方面:

    (a) 学生在不同学习范畴的实际能力及需要;

    (b) 学生因自闭症导致的异常行为及其严重程度;

    (c) 家长所面对的困难及对学生的期望。

    4.12 为方便教师评估学生,教育署已重新修订「自闭症儿童能力测量表」和相关的综合记录表,现分别载于附录十一及十二,供教师参考。学校可因应校本教学策略的需要,自行增删项目或采用其它合适的评量表。

    4.13 评估学生时,教师必须注意下列各点:

    (a) 除进行某些以特定语言作指示的评估项目外,教师须因应个别学生的沟通和理解能力,灵活采用相应的沟通方式,指示学生进行评估,避免他们因未能明白指示而无法完成评估项目;

    (b) 接纳学生采用的语言及非语言的响应或表达方式;

    (c) 鉴辨评估结果是由于学生的能力不逮或还是专注力不足所致;

    (d) 除使用特定评量表外,教师可在不同情况下观察学生的表现,包括学生在实际环境中的主动性和自发性,在小组中的投入和专注程度,从而分析学生在哪方面能力不足;

    (e) 从多方面及不同角度观察学生的表现,包括向家长搜集资料,以引证评估结果。

0% (0)
0% (10)

下一篇: 自闭症教学计划八 上一篇: 自闭症教学计划六

  • 发表跟帖
 以下是对 [自闭症教学计划七] 的评论,总共:条评论
全国自闭症机构分布图

点击地图可查询全国孤独症训练机构

瑞曼语训

瑞曼语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