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孤独症支援网络 | 会员注册 | 会员登陆 | 会员中心 | 手机版
您当前位置:中国孤独症支援网 > 自闭症文摘 > 文摘浏览 > 浏览文章

自闭症教学计划四

2008/12/8 13:05:08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第三章 「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的推行模式(二)

    教师的职责

    3.7 教师的职责应包括:

    (a) 编订个别学习计划 -
 
 每个自闭症学生在认知、沟通、社交群处和适应方面所遇到的障碍不尽相同,教师须准确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成长进展和实际生活需要,从而编订合适的个别学习计划(请参考附录二),订定学习目标和学习范畴的内容,使学生能有效地学习。此外,教师亦应帮助他们掌握有效的沟通方法和社会认许的行为模式,并处理偏差行为。教师可参照下列步骤,拟订辅导计划(辅导教学流程图见附录三):

    厘定学习基线

    参考学生的心理评估报告,了解他们在各方面的能力;

    利用有效的工具评估学生的能力,分析他们的强项和弱项;

    观察学生的整体表现,并征询有关人士(如班主任、家长等)的意见,以厘定学习基线。

    制定学习计划 (请参考附录二、四及五)

    与其它教师、专业人士及家长商讨,订定学生的长期和短期学习目标、学习重点和进度;

    课程设计应尽量涵盖各基本范畴(详情见第四章4.4 节),按学生在个别范畴的表现,选出最需要学习的项目,作为训练目标;

    编订教学计划,拟定具体清晰的教学目标,编排学习活动、教学程序和策略,决定辅导模式、地点、施教日期和所需时间;

    设定客观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并因应学生的喜好,制定合适、有效的奖励计划。

    (b) 实施辅导教学 -

 预备教材和教具,进行辅导教学,评估和记录学生的学习及行为表现,并因应他们的学习进展调整教学方法;

    (c) 评估教学成效及作出跟进 -
 
 定期观察和评估教学成效。当学生在学习上显著进步、倒退或停滞不前,须尽快检讨及修订教学计划和辅导模式;

    (d) 与其它教职员合作 -
 
 主动与原班教师及有关的教职员密切沟通,以了解学生的整体学习进展。透过交流教学经验和心得,彼此就处理学习和行为方面的问题寻求共识,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e) 与家长沟通和合作 -
 
    定期通知家长有关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度,鼓励家长协助学生在家中延续学习,应用所学知识。教师可透过学生手册或家校通讯簿交代学习内容;

    (f) 参与家长培训并举办家校活动,向家长讲解教导子女的技巧,以及提供情绪上的支援;

    (g) 保存个别学生的记录 -
 
 为接受辅导教学的学生开设个人档案,并保存下列记录,以便有关的教职员、家长和教育署人员查阅学生的学习进展和情况:

    自闭症儿童能力测量表及评估记录表(附录十一及十二)

    学生个别学习计划表(附录二)

    个别/小组辅导计划表(附录四及五)

    学生表现观察记录表(附录一及十三)

    其它有关资料,例如教育署的文件,以及学生的个人数据等。

    (h) 担当其它校内职务 - 除负责辅导教学工作外,其它职责均与校内其它教师相同。

0% (0)
0% (10)

下一篇: 自闭症教学计划五 上一篇: 自闭症教学计划三

  • 发表跟帖
 以下是对 [自闭症教学计划四] 的评论,总共:条评论
全国自闭症机构分布图

点击地图可查询全国孤独症训练机构

瑞曼语训

瑞曼语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