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1 自美国儿童精神科医生肯纳(Leo Kanner)于一九四三年发表有关自闭症的报告后,各国逐渐展开探索自闭症患者征状的研究。七十年代,香港社会普遍对自闭症已有所认识,弱智儿童学校也逐渐取录患有自闭症的学生(以下统称自闭症学生或学生)。
1.2 教育署于一九八三年试行辅导教学先导计划,为就读于特殊学校而经评定为典型自闭症的学生提供支持。一九八七年,教育署正式在轻度和中度弱智儿童学校增设教师职位,以推行「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Remedial Teaching Programme for Autistic Children in Special Schools)。
1.3 为落实一九九四年发表的《自闭症人士服务工作小组报告书》的建议,教育署于同年增拨资源,加强在特殊学校推行「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为评定为典型自闭症的学生和具有部分自闭症征状的学生提供支持,以照顾这两类学生的需要。目前,教育署在全港三十一间轻度和中度弱智儿童学校推行这项辅导教学计划。
1.4 为了帮助学校顺利推行「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教育署于一九八八年编印了《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指引》,阐述推行辅导教学的原则和方法,并于一九九二及九五年分别作出修订。
1.5 为配合自闭症学生教育的最新发展,本年度教育署再次修订指引,以更新资料,并汇集有关的教育新理念,供学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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