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
8.13 儿童成长由家庭开始,故家长的教导对儿童影响深远。若学校教导学生的策略,得到家长认同和支持,则较易取得理想的成效。因此学校与家长应携手合作,共同肩负教育下一代的责任。
8.14 学生在社交、沟通、自理等方面学到的技能,需要在家庭和生活环境中实践和应用。如果教师能与家长取得共识,采取一致的教导态度,则学生会较易养成良好习惯,使训练事半功倍。故此,教师应把训练目标告知家长,使能协助子女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所学,巩固学到的知识。如有需要,教师可提供训练程序给家长参考,或把教
材或教具借给家长使用。
8.15 学校应该积极推动和促进家校合作,引导家长确切认识子女的需要,鼓励他们参与教育子女的工作,以增强父母亲职功能。
8.16 学校可根据校本条件,透过下列不同渠道和活动,加强与家长沟通,鼓励他们参与教育子女的工作:
(a) 个别接触
♦ 透过约见、电话联络、家长接送学生的机会及其它适当场合,与个别家长交谈,尽量与家长保持联系,让家长了解学校的运作及其子女的学习进度,并请家长尽可能安排在家中延续学习计划;
♦ 进行家访,除有助了解学生的行为、家庭背景和家长的态度外,并可协助家长解决教导子女的问题。
(b) 书面沟通
♦ 透过学校手册和成绩表等,与家长保持联络;
♦ 利用通告、家长通讯、报告板或小型展览,让家长清楚知道校内的活动、最新动向、教学方法、教育信息和升学安排,以及向家长提供小区服务、活动和资源等信息。
(c) 组织家长教师会和家长小组
♦ 成立家长教师会,鼓励家长参加,并请他们就学生的教育和发展提出关注问题,作为学校订定长期教育目标的依据;
♦ 鼓励家长组织互助小组,除可帮助家长扩大社交圈子和获得心理支持外,又可作为资源转介站,让家长交换最新信息。
(d) 家长教育
♦ 学校应经常为自闭症学生的家长举办座谈会、专题讲座和亲子活动,帮助他们接纳自闭症子女,建立信心履行培育子女的责任。学校亦可透过这些活动,与家长分享教导心得,交流经验及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
♦ 安排家长参观学校、参与活动或观课,观摩教师的辅导技巧,以达成家校一致的辅导目标;
♦ 学校可设立自闭症学生资源角或中心,提供有关自闭症的资料并不时更新,以供家长阅览;
♦ 学校也可组织联谊活动或家长聚会,让自闭症学生的家长和其它家长互相认识及分享教导子女的经验;
♦ 协助家长用正面的思维方法,积极面对培育自闭症子女的问题。
(e) 鼓励家长参与学校事务
♦ 鼓励家长协助带领活动,例如学校旅行、课外活动等;
♦ 邀请家长参与义工服务,借助他们的专长、兴趣及人力,支持学校的日常事务或训练计划。例如:协助进食训练,制作教材,参与兴趣小组、伴读计划、户外活动、沟通和社交适应训练等。
8.17 学生家中每个成员,对他们都有直接影响。学校应鼓励家长向家庭成员(如学生的兄弟姊妹、祖父母等)解释自闭症学生的教育和发展需要,争取他们的体谅和支持,协助照顾学生。
8.18 教师可鼓励家长提供他们对子女的观察和教导心得。这些宝贵的资料和经验,有助教师更清楚掌握个别学生的情况和需要,对辅导工作有莫大帮助。能得到家长的协助,对改善学校的服务质素和未来发展,裨益良多。
8.19 教师要获取家长的信任,与他们发展合作关系,除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技巧外,最重要是能尊重、体谅和接纳家长,关心学生。以下列举一些与家长建立合作关系的可行方法和原则:
(a) 若家长未能接受子女患有自闭症的事实,或过分溺爱子女,学校应加以谅解,多给予支持和劝勉;
(b) 鼓励和引导家长表达意见及对学校和子女的期望,不要与他们辩论对子女的看法;
(c) 向家长说明学校的教育原则和对家长的期望,提供有关教导自闭症学生的方法,但不要勉强他们接受。要接纳不同类型的家长,不应预设一套标准要求家长跟从;
(d) 建立正式的沟通渠道,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学校与家长的关系和沟通,应是互动、开放和双向的;
(e) 父母与教师的角色应该相辅相成,不能互换或取代。因此,教师应避免把训练学生的工作,强加在家长身上;
(f) 教师对家长的背景和家庭资料,应予保密;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
(g) 如有需要及情况许可,教师应协助家长配合,或跟进其它专业人员提出有关训练学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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