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性发育障碍(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s)的共同特点是社会人际交往和沟通模式的质的异常,个体在各种场合的多种功能活动,如社会技能、认知和交流能力等均具有广泛性发育迟缓和扭曲的早发性发育障碍,但程度上有所不同。多数起病于婴幼儿,少数例外,均在五岁以内就有明显异常。关于这类疾病的再分类各家意见并不完全统一,本书依照ICD-10标准分类诊断。
婴儿孤独症(infantile autism)最早由kanner(1938)在JohnsHopkins医院观察到一例5岁男孩Donald,表现一些奇特的症状。患儿似乎生活在自己独有的世界里,他旁若无人,尽管他有惊人的语词量,但他不能维护与人的正常对话。他的父亲说,当他2岁半时就表现出记忆力很好,能流利地背诵圣经第23节及美国历届正副总统的名字,和顺背倒背字母。他很少与人讲话,又常常把自己说成“你”,把对话人说成“我”。他迷恋于旋转木棍平锅和其他圆的东西,他对周围物体安放的位置记忆清楚对位置的变动和生活规律轻微的改变均感到烦躁不安。至1943年kanner又陆续看到10例与Donald类似的病例,同年他首次报道了这11名儿童,指出他们共同表现为:①极端孤僻不能与他人发展人际关系;②言语发育迟滞,失去了用语言进行交往的能力;③重复简单的游戏活动,并渴望维持原样不变;④缺乏对物体的想象及灵巧地运用它们的能力,如缺乏想象性游戏,特别喜欢刻板地摆放物体的活动。kanner将这类患儿命名为“早发性婴儿孤独症”。
继kanner首次报道以后,美国、欧洲也有类似特点的病例报道。但当时诊断概念混乱,采用的诊断术语有边缘状态精神病、婴儿精神病、共生性精神病、儿童精神分裂症等。如Creak等人(1961)则用九个诊断要点,将儿童精神分裂症的所有形式,包括kanner的婴儿孤独症概括在内,称之为儿童精神分裂性障碍。Rutter(1968)审慎地分析当时积累的资料后,
提出了婴儿孤独症的定义及其四个基本特点:①缺乏社会化的兴趣和剧应;②言语损害(从缺乏言语到独特的语言方式);⑧怪异的行为,从驯板行为和局限的游戏方式到较复杂的仪式行为和强迫行为:④早发性,起病年龄在30个月之前。1978年美国儿童及成人孤独症学会顾问委员会提出了孤独症定义为起病年龄在30个月之前,并具以下四点基本特征叫行为综合征:①发育速度和顺序异常;②对任何一种感觉刺激的反应别常;③言语、语言认知及非语言性交流异常;④与人、物和事的联系异常,这一定义与Rutter的定义及kanner的定义为1CD—9和DSM-III等诊断标准打下了基础。
1CD—9和HDSM—III关于婴儿孤独症的定义及诊断标准相似,但它们关于孤独症的归类有明显的不同。在ICD-9中,婴儿孤独症归属为“特别起测于儿童期的精神病”之亚型,而在DSM—Ⅲ和DSM-III—R(1987)体系中,婴儿孤独症被看成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一种亚型。1CD—10(1989)也将本症归属于广泛性发育障碍。
目前美国精神病学会着手制订的DSM—Ⅳ,仍保留“孤独障碍”以代替“儿童孤独症”作为诊断用语,因为本症不仅仅见于儿童。
我国陶国泰(1982)首次报告儿童孤独症4例,中国精神病学分类第二版(1989)正式将儿童孤独症归属于儿童精神病并在其后注明为全面性发育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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