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听到
2.听懂
3.响应方式
-肢体动作(点头或摇头)
-语言表达
-脸面表情
-做指定的事情
4.所指定的事情应是对方熟悉或已会的事情(无难度)
5.若盯着起动时,一旦发现不会做,最好找时间再重教或当场亲自带他做,做到他会做为止
二、评估标准
1.依指令起动-配合度(听到且听懂后,十秒钟即有所响应,以表示做或不做)
2.做完即可(内容份量达到即可)
3.主动去做且做完(多做几次就记得,再做下去迟早形成习惯,此时就不需要大人一再提醒了)
三、内容
1.家庭里生活方面的常规指令应遵守(非常规的项目应以协商方式进行)
2.学校班级里生活方面的常规指令应遵守(非常规的项目应以协商方式进行)
四、方法
1.亲自带他做你指示他做的事情
2.叫不应就立即走过去或上前
3.问他是否听到你在对他说话?
4.再问他已听到是那些内容?
5.问他是否需要你重说一回?
6.你愿意再说一回或补足他没有听到的内容
7.问他听到并听懂了吗?
8.再问他是否会去做你指定的事情?
9.在旁盯着他起动
10.看着他做,直到他做完才让他自己做他想的事情
五、注意事项
1.「非常规」的项目应以协商方式进行,劝服对方认同或接受指定的事情
2.事情是否能精确或正确地做到指令者的标准实与能力高低有关
3.偶尔出错可能与专注、情绪或态度有关
4.依顺步骤进行是需要高度的记忆。若未依指令者的步骤进行也不宜认定是服从性低的原故
5.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或速度较慢有时是做事态度不够仔细或时间观念较差
6.愈做较好,还想到更有效的方式进行指定的项目。这可能是体会如此做对自己有不少好处而内心-完全接受项目。此时,不再是被指定或命令,而是自愿且乐意去做此事,故不能视为服从而做)
7.当孩子不遵从常规应坚持他照着做。不管他个人的想法或观念,大人必须盯着他做,直到他做完。如此这般,才有可能开始训练孩子服从家庭(小团体)或学校团体(大团体)里的常规
8.若孩子未学过但拒绝或排斥大人想要教他或亲自带他做有关常规的项目的话(例饭前饭后规矩,他还不会洗手,即使他不愿意学也不能处罚他),暂不宜施行处罚
9.一旦孩子学会有关常规项目,他却不做或拒绝大人带他去做时,处罚是可以考虑执行的
10.亲口答应做就会做到的事情可视为服从自己的期望和要求,即是有责任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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