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分者间信度
本研究的信度考验采观察者间的
一致性考验。由评分者及信度考验者分别以录像带观察记录。信度考验者随机从实验录像带中抽取每组十名个案之录像带,评定其在自由游戏时之游戏行为的归类(分为不碰触玩具、练习性游戏、排序性游戏、功能性游戏、建构性游戏及表征性游戏六大类),及在引发游戏中每名个案四个游戏各三次的引发结果(通过或不通过),作为信度考验,其公式如下:
1.自由游戏时的.评分者间信度:
自闭症儿童组 139/(139+28)=0.83
一般儿童组 132/(132+18)=0.88
智障儿童组 142/(142+20)=0.88
平均 0.86 2.引发游戏时的.评分者间信度:
自闭症儿童组 118/(118+2)=0.98
一般儿童组 112/(112+8)=0.93
智障儿童组 115/(115+5)=0.96
平均 0.96
结果与讨论
一、全部受试在自由游戏时的表现
三组受试在自由游戏时即表现出表征性游戏的人数分别为:自闭症儿童组7人,一般儿童组6人,智障儿童组8人。各类游戏之出现次数及百分比见表二:
表二 三组儿童在自由游戏时的表现(1)
游戏 组 自闭症儿童组 一般儿童组 智障儿童组
类别 别 N % N % N %
不碰触玩具 71 15% 13 3% 42 10%
练习性游戏 165 35% 102 24% 145 35%
排序性游戏 41 9% 18 4% 21 5%
功能性游戏 167 35% 182 44% 117 28%
建构性游戏 4 1% 84 20% 63 15%
表征性游戏 24 5% 21 5% 32 7%
由表二显示:自闭症儿童组出现最多的是功能性游戏和练习性游戏,且两者次数几乎相等;一般儿童组出现最多的是功能性游戏,其次为建构性游戏;智障儿童组出现最多的是练习性游戏,其次为功能性游戏。此外,自闭症儿童组出现的不碰触玩具远较另二组
为多,建构性游戏远较另二组为少。若以表征性游戏而言,则以智障组出现的次数及比率较多。
将表二和文献对照,一般儿童在18个月开始表征性游戏,21个月出现物品替代游戏(Piaget,1962),24个月大的幼儿有70%可出现物品替代游戏(Fein,1975),而表征性游戏构成2至3岁幼儿游戏之主体(Fein,1981; Vondra & Belsky, 1991),和本研究结果不符,本研究三组受试出现表征性游戏的人数及次数均偏低;但和Libby等人(1998)研究结果类似:Libby等人(1998)观察语言年龄29个月的自闭症儿童、一般儿童及智障儿童各9名在自由游戏时的表现,其出现表征性游戏的次数分别为0.7%,4%及5%,且同样以智障儿童组之次数梢高。
此外,不同层次游戏间之消长,亦是值得探究之主题。Piaget (1962)认为表征性游戏在18至24个月间出现后,成倒U字型进展:渐起而后渐落,最后逐渐被规则性游戏取代。练习性游戏在7至30个月间,也有如此渐起而后渐落的现象,也就是在30个月大时,应是表征性游戏多于练习性游戏。至于功能性游戏之发展是否也有渐长而后渐消支现象?由于不在Piaget(1962)的讨论范围,Smilansky (1968)也未特别述及,不得而知。但依Piaget(1962)对发展的诠释:低功能的行为逐渐消褪之际,正是高功能的行为逐渐兴起。吴淑琴(2001)及Wolfberg (1994)长期对高功能自闭症儿童施以鹰架是游戏团体训练的结果亦发现有功能性游戏(较低层次行为)渐减而表征性游戏(较高层次行为)渐增之现象。
观察本研究三组儿童在练习性游戏(低层次行为)和功能性游戏(高层次行为)间之消长,可以发现:一般儿童组功能游戏多于练习性游戏,智障儿童组功能游戏少于练习性游戏,自闭症儿童组则两者相当。因此,若以此观点视之,一般儿童组表现较佳,自闭症儿童组及智障儿童组均有发展上落后现象。可澄清胡致芬(2000)的研究中,怀疑自闭症儿童的游戏发展是落后亦或组型(pattern)不同的问题。若进一步进行质的分析,三组在这六类游戏内容上的表现各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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