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为作为社会交往障碍中的一种,需要予以减少和消退。本文通过对问题行为的举例分析,概括出问题行为发生的四种可能原因:生理性正强化,生理性负强化,社会性正强化以及社会性负强化,并根据行为矫正的原理对这些原因引起的问题行为加以干预和矫正。
[关键词]:孤独症 问题行为 矫正
孤独症(Autism,也译为自闭症)是一种起始于婴幼儿时期的由脑功能障碍引起的长期发展性障碍综合症,是以社会交往、言语行为、刻板行为缺陷为主要特征的神经性发育障碍。自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凯纳首次对孤独症作出临床报告后,孤独症的发病率逐年呈上升趋势。中国的陶国泰在1982年报道了中国首例孤独症患儿,但是对孤独症流行病学的调查总和的患儿数量还没有确切的统计,但是按总人数估计中国的孤独症患儿可能在百万左右。多年来,国内外许多专家从遗传学、神经生物、免疫生化、心理学及家庭社会等不同角度对儿童孤独症的病因展开多方面的研究,但其确切病因至今还没搞清楚,多数人认为它是先天基因异常与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问题行为及孤独症儿童问题行为的表现
问题行为是“儿童扰乱他人或障碍自己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既那些经常引起麻烦的行为。”主要是指在学校和家庭日常生活中,因适应不良、自我调节困难、缺乏适当的指导帮助以及在一定的外界诱因影响下所产生的行为问题。主要包括攻击、不良习惯、多动、退缩、抑郁等。
问题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攻击型的,表现为活动过度、行为粗暴、上课不专心、不遵守纪律和法则、与同学不合作、破坏公共财物、欺骗或偷窃。另一类是退缩型的,表现为羞怯胆小、沉默寡言、神经过敏、过度焦虑、自卑、孤僻、对人对事冷淡、回避与他人接触等。专家一般把攻击型问题行为称作“行为障碍”,把退缩型问题行为称作“情绪障碍”。
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主要有三方面的行为表现:会给儿童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会给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会影响到儿童自身或他人学习和生活的行为。只要儿童具备了三方面中的一种,就可以判定该儿童身上存在这种问题行为。孤独症儿童因其社会交往能力的发育受到障碍,常常会表现出旁人难以接受的行为现象,例如:自我刺激行为、自伤行为、攻击行为等等。
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犹如汪洋大海中的冰山之尖,在这类冰山之尖的问题行为之下隐藏着许多可能的原因和功能。训练者要通过对环境条件、个人历史及其身体状况等方面的考察达到对问题行为原因的理解,进而为缓解问题行为提供有效的途径。
二、孤独症儿童问题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 生理性正强化:由自我刺激所驱动的问题行为
生理性正强化是指许多孤独症儿童有着对感觉信息的特殊需要,而他们往往借助一些貌似古怪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这些感觉需要。一般情况下,每个正常人也都需要各种各样的感官信息,如视觉信息、听觉信息、触觉信息、运动感觉等等。甚至,当正常儿童觉得外界感官刺激不够的时候,也会通过某些行为进行自我刺激。例如,幼儿在空闲觉得无聊时他会用手揉眼睛以出现视觉双影效果。或者,当某些儿童大脑集中注意做习题的时候,腿会在桌子下面不经意的抖动。这些行为使他们个体本身得到一种有趣或者舒服的感觉。这种满足感促使这种行为再次发生的频率会增多。在正常儿童五彩斑斓的世界里,尚且有让他们感到无聊而产生自我刺激行为的机会,那么,在孤独症儿童封闭、狭小的世界里,这样的行为就更加的频繁和多样。
(二) 生理性负强化:由身体不适所驱动的问题行为
在许多孤独症儿童身上,种种问题行为的目的在于以此来减轻或抵制由于本身所有疾病带来的痛苦和不适。在这种情况下,问题行为的功能,就可以称为生理性负强化。
这种情况多发生与无语言孤独症儿童的身上。因为这类儿童在遭受病痛困扰时,苦于无法向外界表达,独自承受病痛煎熬时必然会有发脾气、哭闹等情况,更有甚者会出现自伤、攻击等行为。家长不明原因,也无法为其解除痛苦。致使儿童每每感到痛苦时,都要通过各种问题行为来分散注意,缓解痛楚,来达到自我医治的目的。
(三) 社会性正强化:对关注的不恰当追求
有些孤独症儿童通过自己的经验而懂得,只要他们表现出自伤自虐等行为,他们就能得到周围的人们的关注或者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这样的基础上,他们常常表现出一些问题行为,而这正是社会性正强化的一种表现。
社会性正强化是孤独症儿童产生问题行为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说,他们产生问题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这种社会性强化。这种社会性正强化可能包括:训练者或家长的关注、陪同或者是他们想吃的东西、想玩的玩具等等。由于缺乏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孤独症儿童会使用问题行为引起训练者或家长或其他人的注意,实际上他们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愿望和感受。
(四)社会性负强化:以逃避为目的的问题行为
如果孤独症儿童因为不喜欢别人让他们做某些事情,或者不喜欢一定的环境,他们也可能会因此而表现出一些问题行为,包括自虐自伤等等。而如果这些问题行为确实能够帮助孤独症儿童停止他人的要求或者脱离不喜欢的环境等,那他们在以后相同的情况下会有更多的问题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得到了所谓的社会性负强化。
孤独症儿童表现出某些问题行为是为了回避做一件让他感到不愉快或感到困难的事情,或是为了从一个他感到不愉快或感到困难的环境中逃脱出去。他们可能拒绝做出与指令相符的事情,也可能做出与指令完全相逆的事情。例如,有的儿童面对称赞和责备都无动于衷,实际上却在察言观色,欣赏别人束手无策的表情,这是由于外界不适当的赏罚刺激造成的负面效果。
三、孤独症问题行为的矫正
分析孤独症问题行为原因的目的是为了提出和制定恰当的干预方案和措施,从而帮助孤独症儿童增加适应性行为和减少并消除问题行为。同时,也要注意孤独症儿童个体的特征以及问题行为的程度,结合以上多种因素来制定合适的干预方案。
(一) 矫正以生理性正强化为目的的问题行为
在孤独症儿童身上,如果一个问题行为的目的在于得到感官性的刺激,那么,这一行为的功能属于生理性正强化的性质。对于这种问题行为,干预的原则可以有感官性消退、区别性正强化等方法。而如果这些方法都未能奏效,训练者可以用更直接的方法去阻断问题行为。
案例1.某一孤独症女童,9岁,胆小敏感。在她感到害怕、紧张时立即出现吮手指行为。例如,学校来了陌生人或者她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去,她都会不自觉的手指。而在平时她比较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和事中,吮手指的行为极少出现。因此,分析她吮手指的主要原因应该是通过这一行为,她能减轻恐惧感或者得到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通过吮手指,她在生理上缓解紧张和焦虑的情绪,这种满足感使她在相同的情境下,会再次出现吮手指这一问题行为。
1.运用感官消退法消除问题行为
消退法是指在某一确定情境中,个体产生了以前被强化了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发生后并没有得到以往所能得到的强化,那么在以后相同或类似情境下的出现频率就会降低。这是一种用于减少或消除儿童不良行为的行为矫正原理。感官性消退法是消退法中的一类。它主要针对儿童为得到感官性刺激而产生问题行为时所用的消退方法。在矫正孤独症儿童问题行为的过程中使用感官性消退法的目的,在于缩减和控制儿童从重复刻板等行为中所得到快感的方法,来实现对这些问题行为起到“釜底抽薪”的消退作用。
案例中女童通过吮手指来获得生理满足感的这一过程中,生理满足感是对她吮手指行为的一种正强化。只要训练者不让她得到这种满足感,即让吮手指行为不再受到强化,那么,她的吮手指行为就可能被消退直到不再出现。训练者可以给她戴上分指的手套(可以是麻质或其它触感不舒服质地的手套),然后让她到可能出现问题行为的情境中去。根据以前的情感体验,她感到害怕随即会出现吮手指行为。这样即使她吮手指也不会得到像以前一样的满足感,那么,多次之后她吮手指行为出现的频率就会降低,直到彻底消除。但是,消退法只能消除她的不良行为,不能建立正确的替代行为,所以训练者在运用消退法的同时,也可以应用其它方法位她建立这一情境下相应的良好行为。
2.运用区别性强化建立替代性良好行为
区别性强化是用积极正面的方法来达到消除孤独症儿童问题行为的目的。它的特点在于,训练者对与问题行为直接不相容的适应性行为予以特别强化,使得儿童在从事适应性行为的时候不可能同时进行问题行为。
上述案例中女童通过吮手指以获得生理满足感这一行为在训练者运用消退法之后她为了缓解情绪可能会有其它行为产生,在这时训练者要及时塑造她的替代性良好行为。例如,她不吮手指之后可能会觉得手很空闲,训练者就可以教他做与正常儿童一样的与人握手行为。开始训练者可以用身体辅助来教她与人握手,在儿童有此动作之后,用多种奖励强化儿童这一替代性良好行为。这样,儿童会增加正常的礼貌动作,而间接的避免了她的新的问题行为的产生。
(二) 矫正以生理性负强化为目的的问题行为
由于生理性负强化是指孤独症儿童用各种问题行为(如打自己的头或挖自己的皮肤)来减少内在的痛苦和不适,所以干预的首要原则是与医生合作尽可能地消除病症。例如,治愈儿童的牙病或者中耳炎可能减少他们用手拍自己脸的行为,治好了皮肤病可以使得他们不至于老是抓和擦自己的身体和皮肤,如此等等。对于儿童由生理性负强化持续的问题行为也可以用感官性消退法和区别性强化来进行干预。但是,由于这种以生理性负强化为目的的行为多半是自伤性行为,所以训练者也多选用直接阻断的方法来控制这种自我伤害性的行为。
案例2.某7岁孤独症男童,有语言障碍。有依恋行为,目光对视良好。儿童嘴内两侧都起了口腔溃疡,家长毫不知情。当儿童每次吃东西都会哭,然后找爸爸抱,并用头撞爸爸的肩。如果不抱他,他就会用头撞地。过了几天,口腔溃疡好了,这种撞人撞地的行为也随之消失。
(1) 运用直接阻断法控制儿童的问题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控制儿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阻断。因为儿童攻击和自伤的原因是用撞人、撞地带来的痛楚可以分散由口腔溃疡引起的疼痛,如果口腔溃疡痊愈了,儿童不需要靠外界疼痛来缓解口腔内疼痛的时候,撞人、撞地的行为也就不出现了。所以,在他发生问题行为的时候,家长可以给儿童戴上头盔以防止他伤害到自己,或者把他放到一个四周有海绵的安全地带,等他情绪缓和些在加以安抚。但是家长的直接阻断只能短时间使用,因为若长时间给儿童戴头盔会引起儿童头发的脱落等负面作用。而且,有文献表明,短时间的使用器械比长时间的使用器械,能更为有效地减少孩子的自伤性行为。
(三)矫正以社会性正强化为目的的问题行为
孤独症儿童与其他儿童一样,需要得到他人的关注。这不是问题,但是问题在于他们用以得到关注的方法不当。许多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的目的,几在于得到他们周围人的关注或者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对于这种情况的干预原则主要包括,增加对适当行为的关注、停止对问题行为的关注以及训练儿童掌握使用正确交流方式的技能。
案例3.某轻中一度孤独症男童,7岁,有简单语言。他在球池里玩了一会,然后喊训练者,但训练者没有关注他。于是,他开始发脾气,把球池里的球一个个从球池里扔出来,还把它们都踩坏。训练者发现后制止了他,并罚他把球一一都捡了回去。但该儿童以后就用这种方法来引起训练者的注意。
(1) 增加对适当行为的关注以防止出现问题行为
案例中儿童的问题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训练者的关注,而如果训练者在他安静玩的时候或者在他用语言和训练者沟通的时候给予关注,那么,可能就不会产生这一问题行为了。因此,训练者可以在一开始他没产生问题行为时,每隔5分钟给予关注一次,并奖励他的建设性行为。然后是每隔10分钟关注一次,以此类推。但是,如果儿童出现问题行为,训练者样等一会,在返回时间表,以避免对问题行为的鼓励。这是增加对他良好行为的关注以强化他的这种良好行为。
(2) 停止对问题行为的关注以建立儿童正确的沟通观念
停止对问题行为的关注,目的是为了停止对问题行为的社会性鼓励。在儿童表现出问题行为,如案例中儿童发脾气,破坏玩具时,只要这些行为不会造成儿童自身或对他人的伤害,训练者应该简单明了的告诉儿童,在他发脾气时大家不能和他一起玩。然后立即走开。当他停止问题行为后,训练者才会和他玩游戏。多次之后,儿童就会明白哪种行为才能达到他想要的结果。可能当训练者一开始用这个方法的时候,儿童会闹的更凶。但是只要坚持用这种方法,一段时间后,儿童的问题行为就会得到控制。
孤独症儿童用问题行为来取得他人的关注,这表明儿童不会用恰当的交流方法来得到这些关注,所以训练者也应该多训练儿童掌握使用功能性交流的技能来得到他人的关注,这样也会大大减少他们产生问题行为的可能性。
(四)矫正以社会性负强化为目的的问题行为
孤独症儿童有时会用自伤性行为和攻击性行为来逃避来自他人的任何要求,例如穿一定的衣服,该到什么地方去,或者做某些活动等等。训练者既不能对儿童毫无要求,同时也应矫正和控制这些问题行为。
案例4.某孤独症男童,9岁,无语言,多动,脾气暴躁。最讨厌滑板运动,往往做几个就发脾气,甚至边哭边打滚。但是他打滚的同时会注意避开地上的障碍物,以免磕痛自己。同时也会注意训练者和家长的态度,如果家长安抚说:“不用做了,结束了。”他会立即停止哭泣和打滚而自己到一边玩去了。
(1) 在正确评估基础上,由易到难地要求儿童
有时候,训练者提出的要求高于儿童的能力,儿童就会以问题行为来逃避这种要求和任务。这时候,训练者应重新评估儿童的能力,并在评估的基础上要求儿童。案例中儿童可能就是因为觉得任务重而发脾气的,因此训练者可以在仔细评估他之后为其量身定做一个运动量,然后定期加量。如果再到这个数目他就发脾气,那么说明可能这个数目已经是他现阶段的最大限度运动量了
(2) 运用区别性奖励,降低问题行为的出现频率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运动量他可以完成,但是他拒绝完成。那么,训练者就用区别性强化来强化他的良好行为。例如,儿童如果做到10个没有问题行为,那么就立即奖励糖果,数目定期增多,在辅以强化物。久而久之,他就可以为了得到奖励而做规定数额的运动量了,同时也不会出现问题行为。
四、小结
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复杂多样,训练者在施予干预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儿童身心发展的顺序,以及个案所固有的特点和现状,具体矫正时要分步进行,循序渐进地按照从易到难、由低级到高级的顺序。先是单个环节,然后才是各个环节的综合矫正,按规定目标一步一步地进行训练,最后达到总目标的实现。对孤独症儿童的训练有时很可能是收效甚微,但不可因此而泄气或急功近利,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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