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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医保

2010/1/29 13:44:51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在儿童康复中心内,一名残疾儿童正在进行拓展训练

    山东省济宁市共有48.05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92%,这是一个数量众多而又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

    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残疾人低保标准适当提高、残疾人“安居工程”纳入统一规划、残疾学生考入高中免收学费、文体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近日,济宁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后该市将在残疾人事业方面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贫困残疾人医保免个人缴费

    济宁市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层卫生医疗内容,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政策,对于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部分将由残疾人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全额负担。

    同时,将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0-6岁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畸残矫治手术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范围,并将符合规定的其他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逐步纳入报销范围。并努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逐步将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项目列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实施残疾人惠民医疗服务,普及康复知识。

    建立完善的残疾预防体系

    济宁市将建立健全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确保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形成完善的残疾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在婚育咨询指导、保健服务和新生儿筛查工作上加大力度,从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同时,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保健,重视心理健康,预防精神残疾的发生;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科学救护等预防措施,从根本上控制残疾的发生。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残疾人低保标准适度提高

    2010年,济宁市将对贫困残疾人实施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重残人员(无自理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分类施保。从2010年起,对其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帮助农村残疾人参保。对农村重度、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

    残疾人“安居工程”纳入规划

    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将被纳入该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统一规划,并纳入统一的筹资渠道。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农村住房建设时,残疾人优先选择房屋位置和楼层,并在费用上给予照顾。

    对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廉租住房保障,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可给予实物配租,其他情况的残疾人家庭主要通过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下肢残疾、双目失明等情况的残疾人家庭,符合当级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在楼层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

    残疾学生免费读高中

    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力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留率达到健全儿童少年教育水平,在保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同时,努力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保障问题,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并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对残疾幼儿实施早期干预。

    此外,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建立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并积极完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政策,对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在校贫困残疾学生生活费给予补助;对考入高中的残疾学生和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免收学费、住宿费;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对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奖励和补助。

    福利性单位产品优先采购

    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了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之后,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经营或者确定其进行专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并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规划建设的城市便民服务网点以一定的比例免费或者低价租赁给残疾人经营。

    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扶贫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培训、就业、辐射带动功能,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能力。政府在土地划拨、资金投入、政策优惠等方面对残疾人扶贫基地予以扶持,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可给予一定的开业补助。

    文体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该市将定期举行残疾人文艺汇演,加强优秀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艺术机构建设,有关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各类残疾人运动会。

    市、县(市、区)将建立稳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健全完善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表彰奖励机制,提高残疾人体育水平。按照健全人运动员奖励政策,努力解决对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的奖励、就学、就业和保险等问题。

    康复机构可确定为医保定点

    据了解,济宁市将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残疾人就近提供个性化服务。各级政府将把各类公益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给予重点支持,并减免有关费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凡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残联定为康复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机构条件的,可确定为医保定点机构。

    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公共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残疾人服务设施。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对由家庭和亲友照顾的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提供服务补贴、必要的辅助器具和康复服务指导。

    无障碍建设在农村推行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等必须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加强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并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在小城镇、农村地区推行无障碍建设。

    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辟无障碍公交路线,设立无障碍站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等无障碍设施。并大力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市、有条件的县(市、区)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记者 陈鸿儒 张晓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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