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讨自闭症青少年「执行功能」中的认知计划能力,研究对象为十至十六岁的自闭症青少年、学障青少年、注意力缺陷及过动症青少年(ADHD)及普通青少年。所有的青少年均接受魏氏智力测验、河内之塔(Tower of Hanoi)测验及宝提斯迷津(Porteus Maze)测验。魏氏智力测验结果显示自闭症青少年与其它三组青少年在魏氏智力测验全量表、语文智商、作业智商、实际年龄与心理年龄均无显著差异。研究结果发现自闭症青少年在大部分的河内之塔及宝提斯迷津的测验分数上与其它三组青少年均无显著差异。但自闭症青少年之反应时间型态与策略使用与某些控制组青少年不同。此一研究发现与国外大部份的研究结果不同。文中并讨论本研究与其它研究不同之原因。
关键词:自闭症,执行功能,河内之塔(Tower of Hanoi),宝提斯迷津(Porteus Maze)
绪 论
一、研究背景
探讨自闭症成因的研究可分为行为的、心理的及生理的三大层面(Frith, 1995)。对于自闭症者的行为研究,自Leo Kanner(1943)发表《情感接触的自闭障碍》一文以来,已经累积了相当可观而丰硕的研究成果。美国精神医学会的第四版精神疾病诊断及统计手册(DSM-IV)及世界卫生组织所主编的第十版疾病国际分类(ICD-10)就是以自闭症者的行为特征为其诊断与分类的基础。简单地说,自闭症者有以下的三大行为特征:一是在社会性互动方面异于常人;二是在沟通上异于常人;三是在行为、兴趣、活动等方面有狭窄的、重复的、刻板的型式。
虽然学界大都同意自闭症的形成有其生理的(biological)因素存在,导至自闭症者之大脑运作异于常人,但至今学界仍然无法找出自闭症确切的生理成因为何;因此,目前的研究策略之一是希望透过对于自闭症者的各种心理研究来缩小对其生理成因的推测范围。由于人的内在心理历程是隐而不显的,因此自闭症的心理研究都是以其行为特征为研究的起始点;此外,自闭症的心理研究结果也必需能够解释自闭症者的各种行为特征。目前对于自闭症的心理研究有二大趋势,一是「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的研究(Baron-Cohen, 1995),一是「执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s)的研究(Ozonoff, 1997)。因为这两个理论可以合理地解释上述自闭症的三大行为特征。
心理学家认为儿童从出生后,逐渐发展出一套有系统的「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这套「心智理论」是儿童预测他人行为的主要依据之一。心理学家认为这套「心智理论」非常类似于科学家所建构的科学理论(Gopnik, 1993),因为儿童会依照「心智理论」来预测他人的行为;虽然儿童的「心智理论」无法像科学理论一样的严谨与完整,但他们会随着经验的增加逐渐修正其「心智理论」,就如同科学家会随着新证据的出现而修正其理论一般。
有许多的研究证明大部份的自闭症儿童在了解他人的「心」上,有相当的困难。相反地,相同心理年龄的智障儿童却没有这个问题。似乎对于别人内心的感受与想法的了解是自闭症儿童的一大障碍。心理学家认为自闭症儿童并未形成一套可以协助他们了解他人的「心智理论」。所以他们无法与他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以及互动;语言的发展也因而受到极大的限制。当然,也有学者反对这种看法,因为有一部分相当高功能的自闭症儿童可以通过「心智理论」的测验。再者,自闭症在三岁以前就可以被诊断出来;但儿童的「心智理论」却要四岁以后才能发展出来(四岁以前的儿童可能有着更原始的「心智理论」以协助他们来了解与预测他人的行为)。虽然「心智理论」可以合理地说明自闭症者在社会互动与沟通上的行为特征,却难以解释其刻板的行为型态、狭窄的兴趣范围、僵化的行事风格以及拙劣的动作模仿能力。对于自闭症者的「执行功能」的研究,正好可以弥补「心智理论」在这方面的不足(Ozonoff, 1995)。
从讯息处理的观点来看,人类的认知与学习活动涉及了相当复杂的心智历程;因此需要一个高层的执行系统来协调种种的心智历程,以顺利地完成认知与学习活动。这个执行系统就好比一个企业的执行总裁,用以协调与指挥整个企业的运作。从讯息处理的观点来看,一个完整的执行系统至少应该包括下列几项「执行功能」:目标设定、计划、组织、注意力维持与切换、自我监控、冲动控制、弹性思考、自发行动、结果评估等。
目前以Sally Ozonoff为主的心理学家发现自闭症者在许多用来测试额叶受损病人的「执行功能」作业上都有显著地困难。例如,「河内之塔」(Tower of Hanoi),「威斯康辛卡片分类测验」 (Wisconsin Card Sorting Test)与「宝提斯迷津」(Porteus Mazes)等作业。「河内之塔」及「宝提斯迷津」主要在测试「计划」的能力,而「威斯康辛卡片分类测验」主要是在测试「弹性思考」的能力。
自闭症者的三大行为特征都可以从「执行功能」的缺陷来加以解释。因为人类的社会互动与沟通行动相当地复杂,涉及了种种「执行功能」的运作,包括目标设定(互动目的、沟通意图)、计划与组织(互动与沟通策略的选择与组织)、自我监控(互动与沟通过程的监控)、结果评估(互动与沟通结果的评估)等。因此自闭症者在社会性互动与沟通方面的障碍可以从「执行功能」的缺陷来加以合理地解释;而其刻板的行为、狭窄的兴趣、僵化的行事风格也可以从「弹性思考」的缺陷来加以说明。
自闭症者在「执行功能」上的缺陷可能对于寻自闭症的生理成因有些启示。因为人类的「执行功能」主要是由大脑的额叶(尤其是前额叶)所负责。因此有些学者怀疑自闭症可能是由额叶功能失常所引起。可惜的是目前的研究都未能发现自闭症者的额叶异于常人。此外,许多额叶受损的病人也不是自闭症者。再者,像精神分裂症者、活动过多症者(ADHD)、帕金森症者、智障者、杜雷特症者(Tourette。s Syndrome)等也都有「执行功能」上的缺陷;但这些人也都不是自闭症者。
因为「执行功能」包括的成份相当的广泛,各种不同的精神与心理疾病者(包括额叶受损者)其「执行功能」的缺陷可能不同。因此有必要就「执行功能」的各个次要成份逐一地进行检验。以注意力为例,目前已有研究证实自闭症者在注意力的切换上有问题(Burack, 1994),但在注意力的维持上没有问题;相反地,活动过多症儿童在注意力切换上没有问题,但在注意力的维持上有问题(Ozonoff, 1997)。此外,也发现自闭症者在刺激的抑制上没有问题,但在「弹性思考」上就有困难。像这种就「执行功能」各个次要成份进行细部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自闭症者在「执行功能」上的真正缺陷所在。当然,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地探讨「心智理论」与「执行功能」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对于自闭症者教育的潜在贡献。
至今,国内只有徐毕卿(民86)对于自闭症者的「执行功能」进行实征性的研究。国外九十年代以后在这方面的研究正是方兴未艾,主要的研究方向有二:一是比较自闭症者与一般人及各类精神或心理疾病者在各种「执行功能」作业上的异同;一是就「执行功能」的成份进行细部的分析,期以找出自闭症者在「执行功能」的各个组成成份上是否异常。重要的研究者有Claire Hughe,Sally Ozonoff, Bruce F. Pennington, Judith M. Rumsey及James Russell等人。
因此,本研究拟深入分析自闭症者「执行功能」,以作为进一步研究自闭症理论研究的基础。
二、研究目的
由于自闭症的成因仍然是一个谜,本研究试图探究自闭症青少年之「执行功能」,并藉以解释自闭症者的行为特征,进而推测其大脑运作异常之处;最后再依据研究结果,提出教育自闭症青少年的可行方向。此外,对于自闭症者在进行「执行功能」的实验作业时,所使用的问题策略及其反应时间,也拟进行分析,期以推测自闭症青少年内在的心理认知历程。
具体言之,本系列研究有下列目的:
(一)探讨自闭症青少年在「计划的执行功能」上是否有其独特的缺陷。
(二)分析自闭症青少年在解决河内之塔的问题时,所使用之策略是否异于控制组。
(三)分析自闭症在实验作业上的反应时间是否异于控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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