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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闭症儿童的行为问题

2005/11/23 9:41:1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自闭症儿童有着许多难以理解和难以让人接受的行为,构成他们种种奇特怪异的行为问题
一、 自闭症儿童行为问题的表现特征
1、 自我刺激行为
1) 身体部位的表现:手部以及身体其他部位出现重复、刻板的动作。
     如:摆手、摇晃身体、玩手指、拍手、脚尖走路,无目的的跑动,旋转身体等。
2) 对物品的怪异动作
     如:重复触摸、敲打、摩擦、嘴唇触碰、舌舔、抱住不放等。
3) 在感知觉方面的表现
(1) 视觉刺激表现:
如将手或物品反复地在其视觉范围内晃动,转动自身或盯注转动物等。
(2) 听觉刺激表现(重复固定地制造出某种声音):
如:拍打物品声、开关电器声、玩弄自己的声音;重复无意义的声音、发出噪声、无端笑声以及尖叫、喊叫声等。
(3) 味觉刺激表现
如:将不能吃的物品放入嘴里咀嚼,舔自己的衣服或手指或身体某个部位,玩口水等。
(4) 嗅觉刺激表现(固执地闻周围的人或物或环境)
如闻手中的物件,闻身边的人,嗅环境某些气味等。
2、 急躁性行为
(1) 制造麻烦,引人注意(吵闹行为);
如,大喊大叫、哭闹、呜咽抽泣、跺脚、自行摔倒等。
(2) 攻击性行为表现:
如,说难听的话、骂人、用手脚头攻击他人,以虐待无生命物的方式发泄情愤、故意作紧张状态等。
(3) 自伤行为:
如,打击自己、咬自己、撞头、抓撕扯自己或以其他间接的行为自伤害自己。
3、 抗拒性行为
(1) 拒绝学习,抵制指令和做出正确反应:
如:不说能说的话,不回答问题,不去做应该做的事。
(2) 相逆情理而行事
如,不去厕所,当众撒尿等。
(3) 对嘉许和责备无动于衷,不做反应。
4、 其他异常行为
如,故意作态(呕吐、傻笑)行为,强迫性行为,进食及如厕等不适宜的行为。
二、 产生行为问题的原因与作用
自闭症儿童种种行为问题的表现,只是他们外部现象的表征。他们许许多多的怪异行为,实质上是他们内里压迫的感受与愿望的表露,只是由于障碍的逼迫,无法进行表白才不得已地做出这些奇特的表态。这就警示我们,在处理他们行为问题时,首先须要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所导致的作用。
行为问题的原因与作用(功能)有四种情况:
1、 逃避与回避
自闭症儿童往往想从某种环境中逃脱。尤其是当他们感到某种不愉快、某种困难或学习上某种失败的困惑、烦恼时,便产生了逃避或回避的行为。
2、引起他人的注意
由于患儿缺乏与外界沟通的能力与技能,不能把内里的压抑正常地表达出来,只会用发脾气、攻击他人、自伤行为、怪异词语以及自我刺激等行为引发大人们的注意。
3、自我满足
由于患儿身心系统功能的障碍,当他们内在功能需要发生一种“自我强化”时,就带着自我刺激的某种形态。
感觉不敏感的患儿,为了增加感官的刺激,与感觉过敏的患儿为了减少感官的刺激,而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自我满足的行为。
4、 感觉强迫
    由于患儿在感觉器质上存在异常,强迫他们不得不做出某些举动。其特点是固执和有顺序的刻板。
三、 消退行为问题的一些原则
原则(1):正性行为支持法PRS  (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_注重培养正确的行为。
自闭症儿童的问题行为,有他们内在的生理需求的原因,也有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因而,在面对患儿的问题行为时,首先要帮助他们用正常的,使人理解的,对人对已无伤害的,能让别人接受的正性行为表达出来,起着放释他们内在情感的作用。
所以PRS的原则精神就是,在矫治孩子的行为时,首先要建立起正性行为,那是帮助他们学会“应该这样做”,而不是总在说“不能那样”,“不要这样”。
原则(2):注重对正确行为的奖励——正强化原则。
    在培养行为过程中,对孩子的配合,反应的好表现,及时地给予奖励。这是行为训练的核心原则。
训练中原则(2)解释的模式
发出(预期)指令→错误反应(无反应或问题行为)。
(重发)指令→辅助→正确反应→马上奖励(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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