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自闭症是为了给患儿提供更好的教育,而对他们的教育属于特殊教育的一种。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因特殊儿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特殊教育也随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广义特殊儿童进行的教育就是广义的特殊教育,包括对天才(超常)、品德不良(少年犯罪)、智力落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语言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学习障碍者等的教育。对狭义特殊儿童进行的教育就是狭义的特殊教育,指对有生理或心理发展有缺陷的儿童、少年的教育。对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属于狭义特殊教育的范畴。
特殊教育教学原则
1、个别化原则
是指教师在教学中,要从每个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采用不同的方法,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涉及不同的课程内容,进行不同的教育训练,使每个特殊学生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充分发展。
个别化原则是教学受制于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这一规律的具体体现。
2、形象化原则
所谓形象化,是指教师在教学中要借助于形象性的教育手段,如利用图画、模型、幻灯、科技辅具等帮助学生加深对教材内容的感受和理解,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较抽象的知识和技能。
形象化是特殊教育教学过程的要求。特殊教育的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它同人类的其他认识过程一样,必须先从感性认识开始,然后上升到理性认识。形象化教学的好处有:它可以将学生的听觉记忆和视觉记忆有机地结合起来,活跃他们的思维。借助形象化教育,可以使学生感知一些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或根本不可能见到、得到的东西。形象化教学还可以帮助学生集中注意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3、情景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图片、音乐、语言描述、动作演示等),运用一切可能的教学条件,积极创设教学所需要的情景,并引导学生参与其中,从而使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不仅获得大量生动、形象的具体表象,而且受到特定气氛的感染,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4、激发兴趣原则
激发兴趣原则是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采取各种手段,运用一切可能的教学资源,激发和保持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5、充分练习原则
是指在特殊儿童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细心指导,反复练习,从而使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达到熟练和运用自如的程度。
6、实践性原则
特殊儿童由于自身生理心理条件的限制,生活常识缺乏,生活能力不足。因此,特殊儿童的教育要注意与实践相结合,这样不仅利于特殊儿童的学习,而且对于他们将来走上社会也有很大的帮助。
7、扬长补短的原则
特殊儿童大多存在这样那样的身心缺陷,如感知觉缺陷、言语和语言缺陷、动作和行为缺陷等等,对这些缺陷进行补偿和矫正,是特殊儿童教育一个必不可少的方面。在教育中,切不可只看到特殊儿童的缺陷,要看到特殊儿童身上存在的闪光点,并把它发扬光大。这个闪光点或许可以成为特殊儿童将来自立于社会的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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