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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是自闭症的家庭能否要第二胎?

2012/3/12 10:07: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wang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第一胎是自闭症的家庭能否要第二胎?郑州瑞曼自闭症教育研究中心专家表示: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第一胎是自闭症的家庭可以申请第二胎。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国家的二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 农村夫妻双方从事农业生产有实际困难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有计划的安排再生一个孩子;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2)只有一个孩子并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3)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的;

  (4)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的;

  (5)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6年的;

  (6)夫妻一方两代为独生子女;

  (7)只有一个孩子,且男方的兄弟均无孩子并已丧失生育能力的;

  (8)女方无兄弟,男方到女方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的。女方姐妹数人中,仅适用其中一人;

  (9)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且人均耕地2亩以上或人均山林地30亩以上的村;

  (10)井下矿工、从事外海捕捞的渔民,以及居住在计划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的县,双方均为农民的夫妻;只有一个女陔、有实际困难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 城镇居民: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集体、“三资”、私营、乡镇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招聘合同职工、民办教师)、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有特殊情况,适用农村生育第二胎条件第(1)项至第(6)项及第(11)项井下矿工方面的规定。本人要求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

  3、 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民或者在少数民族乡、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居民,可以有计划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合计不超过两个的。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且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少数民族生育限量的规定。

  4、 归国华侨:除适用上述农村、城镇生育第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1)回国定居入境时已怀孕的;

  (2)夫妻双方回国时间不满6年,只有一个孩子的;

  (3)所生孩子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孩子的。

  申请生育第二胎手续 要求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的夫妇,生育间隔必须4周年以上,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审查(干部、职工还须经夫妇双方单位审核)后,报县(区)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准生证》安排生育。

  郑州瑞曼自闭症教育研究中心专家指出:针对二胎,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患有自闭症的可能性,虽然发病率高于第一胎是正常的孩子,但是,发病率相对其它病症还是比较低的。只要我们能够做预防和保健还是有可能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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