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宁波市对患孤独症的14周岁以下持证孩子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人10200元,而且还有医保等诸多保障。但一些家长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给孩子领残疾证,让孩子无法享受到诸多补贴。
据了解,我市有2000多名14周岁以下的孤独症儿童,目前仅有42个孩子领了残疾证,并在合格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2008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其中规定为孤独症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给予每年每人6000元的补助;2010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年每人10200元。同年,我市将儿童孤独症列入了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病种支付范围,从而为孤独症儿童就医给予了保障。
0至3周岁是孤独症的最佳康复治疗期,大部分孤独症儿童家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孤独症早期诊断、早期康复干预的重要性,而把患儿放在家里,羞于让人知道,最终耽误了康复最佳时机。有一些家长即使在医院已经确诊孩子患有孤独症的情况下,也不愿相信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患有此病,很多家长宁愿不享受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也不去领证。
“我们必须在孩子有证的情况下,才能发康复补贴,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家长要正视现实,去给孩子办理残疾证。”市残联康复部的干部说。
据市残联介绍,目前在我市各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孤独症儿童共有91名,其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39名,有一部分是本地户籍,宁愿自费,也不想领证,另外一部分则是因为外地户籍,只能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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