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孤独症支援网络 | 会员注册 | 会员登陆 | 会员中心 | 手机版
您当前位置:中国孤独症支援网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浏览文章

建立健全孤独症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2011/1/17 9:22:31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孤独症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与生活质量远比一般人想象的严峻得多,而且不是阶段性的,是几十年、是一辈子的事。应对这种困境,仅靠他们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需要政府的帮助。我们恳请卫生部门能从解决孤独症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出发,建立健全孤独症医疗保障制度。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几百万孤独症患儿及家庭,更是关系到国家医改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将孤独症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早期筛查和早期诊断系统,并采取措施真正实现社区康复。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恳请国家将孤独症纳入新生儿筛查范围,依托各级妇幼保健和医疗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包括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对筛查中可以认定的新生儿进行跟踪随访,帮助其在最佳康复期内及时进行康复训练,减轻或减少残疾的发生。同时加大对孤独症知识的普及宣传,在各综合及专业医院里加强对医护人员孤独症知识的培训,增加医生对孤独症专业的认识和敏感度。

  2、将孤独症康复训练经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医改方案明确提出,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但是,鉴于孤独症的特殊性,要切实解决孤独症的医保问题,只有将孤独症纳入门诊重症,将其康复训练经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允许民办机构开具医保报销发票,允许患者异地康复训练。

  3、建立健全孤独症医疗救助体系,提高救助保障水平。新医改方案明确规定:“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恳请建立健全孤独症医疗救助体系,加大对孤独症群体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将孤独症康复补助作为普惠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将救助金直接补贴到有需要的个人,以减轻病人家属的经济负担。

  • 发表跟帖
 以下是对 [建立健全孤独症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的评论,总共:条评论
全国自闭症机构分布图

点击地图可查询全国孤独症训练机构

瑞曼语训

瑞曼语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