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国家将在我省确定3所残联系统公办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试点项目,并给予一定的资助。
接受资助的机构必须是残联系统公办的,承担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的定点机构,且机构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资助标准为每机构每年平均资助30万元,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各机构在职教师和受训孤独症儿童的规模、工作业绩等情况,由国家专家组审核按比例进行资助。资金使用方向为人员培训和基础设备配备两方面。
申报机构填写《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试点项目资助机构申报表》,审核无误后报省残联康复部,由省残联研究确定3所机构后上报中国残联康复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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