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和省政协会上,民革青岛市委提出的关于保障轻度精神障碍(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利的组织提案,受到广泛关注。
儿童自闭症是一种由大脑、神经以及基因的病变引起的广泛性发育障碍,近年来儿童自闭症发病率在世界各国有急剧膨胀的趋势。在我国,自闭症发病率近年来直线上升,2003年全国残疾人普查情况表明,儿童自闭症发病率已占我国精神残疾的首位。由于人们的认识不足及政府缺乏相应政策,对自闭症儿童进行教育治疗的机构严重缺乏,目前以民间机构为主,这些机构收费较高,缺乏专业支持、社会资助及外部监管,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自闭症患儿的入托、入学、社会保障以及成年后的就业问题,长期得不到切实有效的重视和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民革青岛市委在提交的《关于保障轻度精神障碍(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利案》中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对自闭症儿童的立法保障,尽早将自闭症列入山东省地方残疾人法规保障范畴,并根据义务教育法,明确规范包括自闭症在内的精神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重视自闭症的康复教育治疗,保障他们在入托、入学、医疗、保护性就业及终身庇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另一方面,要构筑自闭儿童教育体系,由政府出资,建立公立自闭症儿童师资培训基地、研究中心和早期训练中心;以财政手段,鼓励普通幼儿园和学校招收轻度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让这些自闭症患者接受融合教育;各市区应确立几所专门招收自闭儿童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作为试验基地,提高系统教育的质量;对自闭症康复和治疗的民间机构给予财政支持和业务督导,以民办公助的形式,降低费用,使每一个自闭症患儿都在早期得到针对性的训练。
对于该项提案,省、市教育部门正在认真办理落实,积极采取措施,为自闭症儿童更好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对轻度精神障碍儿童的研究和关注;加强师资配备和培养;充分发挥现有特殊教育学校的优势,加强对轻度精神障碍儿童的教育和培训;认真研究在各市区确立部分专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建议,并鼓励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指导普通学校开展特殊教育;在政策上,对接收随班就读自闭症学生的教师评估、评优上给予一定倾斜;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保障自闭症儿童受教育权利的新机制。
王春娜 韩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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