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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诊断标准二中国的标准-CCMD3

2006/6/22 11:57:09 来源:中国孤独症支援网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儿童孤独症是一种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亚型,以男孩多见,起病于婴幼儿期,主要为不同程度的人际交往障碍、兴趣狭窄和行为方式刻板。约有四分之三的患儿伴有明显的精神发育迟滞,部分患儿在一般性智力落后的背景下具有某方面较好的能力。

  一、症状标准:

  在下列1.、2.、3.项中,至少有 7条,且 1.至少有 2条,2.、3项至少各有 1条:

  1.人际交往存在质的损害,至少 2条:

  1)对集体游戏缺乏兴趣,孤独,不能对集体的欢乐产生共鸣;

  2)缺乏与他人进行交往的技巧,不能以适合其智龄的方式与同龄人建立伙伴关系,如仅以拉人、推人、搂抱作为与同伴的交往方式;

  3)自娱自乐,与周围环境缺少交往,缺乏相应的观察和应有的情感反应(包括对父母的存在与否亦无相应反应);

  4)不会恰当地运用眼对眼的注视、以及用面部表情,手势、姿势与他人交流;

  5)不会做扮演性游戏和模仿社会的游戏(如:不会玩过家家等);

  6)当身体不适或不愉快时,不会寻求同情和安慰;对别人的身体不适或不愉快也不会表示关心和安慰;

  2.言语交流存在质的损害,主要为语言运用功能的损害:

  1)口语发育延迟或不会使用语言表达,也不会用手势、模仿等与他人沟通;

  2)语言理解能力明显受损,常听不懂指令,不会表达自己的需要和痛苦,很少提问,对别人的话也缺乏反应;

  3)拒绝改变刻板重复的动作或姿势,否则会出现明显的烦躁和不安;

  4)过分依恋某些气味、物品或玩具的一部分,如特殊的气味、一张纸片、光滑的衣料、汽车玩具的轮子等,并从中得到极大的满足;

  5)强迫性地固着于特殊而无用的常规或仪式性动作或活动。

  二、严重标准:社会交往功能受损。

  三、病程标准:通常起病于 3岁以内。

  四、排除标准:排除Asperger综合征、Heller综合征、Rett综合征、特定感受性语言障碍、儿童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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