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分析法”针对谁的行为进行分析?
www.guduzheng.net 2014-7-30 9:26:05 来源:互联网
针对谁的行为进行分析?在儿童行为管理中,这似乎是个不言自明的问题。理所当然应该是儿童的行为了!然而事实却远非这么简单明了,甚或许多在业内的专业人士也经常把这个问题混淆。
为了把这个命题用最简单的方式解释清楚,先安排一个小小的临床情境供大家思考把玩:
临床情境1:
一个3岁的孤独症儿童正在一个靠着墙角的橱柜边上发脾气,他边哼哼唧唧地哭边把脑袋撞向橱柜,接连发出“怦怦”的响声。橱柜的正上方放着一袋原味薯片。这个时候,妈妈听见哭声和撞头声注意到了孩子,赶紧从橱柜上把薯片拿下来给孩子吃,孩子吃到薯片便不再撞头和哼哼唧唧。
如果让妈妈来分析孩子的行为(甚至部分搞心理的专业人员),她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孩子看到薯片,他想吃但是够不着,于是哭并且撞头(遇到挫折发泄情绪),及时帮助他克服挫折(从高处拿下来让他吃到),于是情绪平复。
且不论这样的处理后果如何,仅就分析而言,是不是看起来合情合理,似乎很圆满而无懈可击?先不忙着下结论,仅在此处提醒大家,这里分析的核心在于“他想吃”而够不着。
我们把场景稍做一点调整,再来看看情况的发展:
临床情境2:
妈妈听见哭声和撞头声注意到了孩子,赶紧从橱柜上把薯片拿下来给孩子吃,但是,他把薯片扔了一地,仍然撞头和哼唧,而且更严重了……
试问此情此景,妈妈(或者某些心理卫生工作者)又该怎样分析了呢?她们仍然会陷在“他到底想要什么呢”而抓耳挠腮。
如果我们把场景的历史镜头拉远一点:“这个孩子在橱柜旁边机械地把玩他的七彩玻璃球,他把它拿在眼前,换不同的方向盯着它看。可是不巧,玻璃球滑落了,而且滚到橱柜与墙之间的犄角旮旯里”。
这个时候,妈妈必不再抓耳挠腮,分析的思路却依然没有改变:只不过把前例中的“薯片”换成“玻璃球”就可以了。
问题在于“他想要薯片”或者“他想要玻璃球”到底是谁在发生的行为呢?是孩子的观察者而不是孩子。对于孩子来说,他目前的行为只有哼哼唧唧地哭和撞头是我们直观明悟的。妈妈看到这直观明悟的哭和撞头以及目力所及下的橱柜和在其上的薯片,由此而得到一个判断的行为“他想吃薯片”(虽为内隐行为,但我们可经由问妈妈而得知),这个判断行为会由“把薯片拿给他而他终止哭”这个结果所强化(表现为在将来妈妈将更快地做出判断和行动),而也同样会由“把薯片拿给他而他不能终止哭”所消退,表现为否定这个判断并变得抓耳挠腮。
我们既然只能判断而无从直观明悟地知道孩子的内隐行为,又何以知道“妈妈”的内隐行为呢?在继续分析之前,有必要说明,这里的妈妈,并非实指某一个妈妈,她就是我们“观察者”自己。对我们自己来说,任何时候,任何情境下的判断行为发生也都是直观明悟的。以下我们就省去“妈妈”,而以“观察者”代之。
观察者分析自身判断行为的时候,不待一个第三方的观察者。因为他借以判断的基础来自于他自己所触及的世界和他自身的历史经验。譬如,我们可以用应用行为分析最基础的ABC序贯联系的思路来分析在临床情境1中“观察者”(我们自己)的行为:
A.孩子边哼哼唧唧地哭边把头撞向橱柜,怦怦连声;
橱柜上方有一袋薯片。
B.“他想吃薯片”
(观察者内隐的判断行为)
C.把薯片拿下来给他吃,他就不哭也不撞头,而且吃起来
如上的结果(C)会肯定我们的判断行为“他想吃薯片”(潜在的强化效果)。如果上述序贯联系在类似的背景(A)下发生数回,就构成我们的“经验”,观察者“他想吃薯片”的判断行为(B)就越发地可能与自信(被强化的结果)。
在上述不断被强化的判断基础上,我们继续探讨临床情境2的情况:
A.孩子边哼哼唧唧地哭边把头撞向橱柜,怦怦连声;
橱柜上方有一袋薯片。
B.“他想吃薯片”
(观察者内隐的判断行为)
C.把薯片拿下来给他吃,他把一整袋薯片仍的到处都是,而且更大声地哭和撞头
此时此刻,作为观察者的我们自己的判断行为“他想吃薯片”就遇到了否定的条件。我们不再坚持孩子有这样的行为在于“他想吃到薯片”这样一个判断。但放弃这样一个判断的过程还是因人而异的,譬如,有的观察者就不再坚持把薯片捡起来继续给他吃,有的则会这样做,直到他再次或者再再次把送到手边的薯片扔掉。这样一个经验的事实就是消退我们原来判断的过程。当然,如果我们经历的A的背景不是一个片断的过程,而是一个历史的经过,也就是我们把历史的镜头拉远的那种情况,那么在新的背景(A)下,我们就会形成新的判断行为(B):他想要的是玻璃球而不是薯片,要验证这个新的判断也不难,我们只消把玻璃球拿给他看他是不是会终止我们所见的行为就可以了。
在临床的应用行为分析实践中我们是略去内隐行为的,这并不妨碍我们得出正确的结论和应对策略,因为观察者自己也作为被观察对象而成为分析师现象世界的一部份了。也就是说,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行为分析是有待于一个第三方的观察者的(所谓第三方,并非一定指第三人,它只是一种借代,借指他人无从直观明悟地了解当事人的内隐行为也不必依赖于这种了解)。从第三方的角度(略去一切内隐行为,只分析客观实在行为)对行为互动双方(儿童和他的管理者)的行为分析如下:
对儿童在临床情境1:
A.孩子看到橱柜上方有一袋薯片,他走向橱柜,去够这个薯片,但够不着
B. 边哼哼唧唧地哭边把头撞向橱柜,怦怦连声;
C. 妈妈闻声而来,把薯片拿下来给他。他开始吃薯片,且不再哭,也不再撞头
对妈妈在临床情境1:
A.听到孩子的哭声注意到他在哭和撞头;也看到橱柜上方的薯片
B.把薯片拿给孩子
C.他开始吃薯片,且不再哭,也不再撞头
(临床情境2的分析读者可以依样画出,此处从略)
在同一个临床情境下的同一个互动过程,对于孩子来说,他的哭和撞头的行为因为额外得到的妈妈的注意和薯片的获得而存在被正强化的可能性;对于妈妈来讲,他注意孩子并把薯片拿给他的行为则因为孩子吃了薯片且终止了哭声和撞头而存在被负强化的可能性。
我们为什么不强调内隐的判断行为?伴随着语言的习得,一个人也就开始了他对他人和他所处的世界的判断历程。可是有多少判断是与这个世界的事实大相径庭;有多少判断又是与这个世界的事实背道而驰,还有多少判断是与这个世界的事实风马牛不相及的呀!观察者把自己的判断行为硬扯到儿童身上的时候,他所犯后三种错误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观察者如果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判断行为且不强加于儿童身上,而是以由远及近的历史眼光客观充分地观察儿童行为的历史由来以及其结果,则他的判断才越接近于客观真实。这种采纳历史的眼光,刻意隔离自身判断,关注客观行为以及它赖以发生的背景因素和伴随结果的序贯联系,事实上就构成了任何科学的行为分析的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