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拟订二
www.guduzheng.net 2008-12-8 13:05:22 来源:潜能发展部落
领域:语言沟通
长程目标:
1.能做常用图卡的功能性指认,至少二十个
2.能以呈现沟通图卡方式表示意思
短程目标:
1-1.能正确指认图卡名称
1-2.能做常用图卡功能性指认
2-1.在暗示或示范下,会正确呈现沟通图卡
2-2.会主动以呈现沟通图卡方式表示拟定
IEP目标拟定时常见的错误
一般在为个案拟定IEP目标时,往往会因为对孩子能力的评量不够正确,或是所拟定的目标不清楚、不具体等等因素,导致老师辛苦设计的IEP难以在课程中操作与落实。以下即笔者在辅导特教或早疗老师设计IEP时,所发现老师们常犯的错误:
1.目标与领域不符
例如:领域:感官知觉目标──能自己至马桶如厕
说明:此一目标应为生活自理领域目标,而非感官知觉领域。
2.长短程目标不相关
例如:
长程目标──能正确指认物品名称
短程目标──
能解开物品包装纸
会指出红色、绿色的物品
说明:长程目标为「指认物品名称」,然而短程目标之内容与「指认物品名称」不相关。
3.目标太笼统,无法具体实施评量和记录
例如:加强记忆、推理等认知能力、增加语言能力
说明:目标并没有具体说明「增加语言能力」,是增加语汇能力?还是说话清晰度?流利度?此目标写法过于笼统。
4.长程目标较短程目标简单例如:
长程目标──能正确使用语汇表示意思
短程目标──能用句子描述事物、会自己说故事
说明:长程目标只在「使用语汇表达」,但短程目标却是说故事或用句子表达,短程目标内容明显较长程目标困难。
5.目标未符合个案起点行为
例如:个案目前尚无法站立,只能有少许爬行动作,而所列之目标为:会自己上下楼梯
说明:要设立「上下楼梯」目标前,应先考虑个案是否可以站立、独立行走,之后才有可能学习上下楼梯之能力(依发展概念,上下楼梯能力系在独立行走后才发展),故目标未符合个案之起点行为。
6.目标为个案已达到的能力例如:个案目前可以写出自己名字,并会仿写,而所列目标为:会自己写名字
说明:个案已发展出来的能力或已经会的行为,可以于各种生活情境中去应用即可,并不需列目标。
7.目标为个案生理上的限制例如:因神经肌肉问题造成右手偏瘫之个案,目标列为:用右手写字
说明:因右手问题为个案生理上限制,且也没有被训练潜能时,就不应将目标列为右手写字,因为个案可永远都达不到。
8.目标内容不符合功能性或实用性例如:目标──认识世界各国国旗
说明:对某些智能不足个案的而言,此目标在生活中出现的机率太小,且习得此能力对提升个案独立生活帮助有限时,就不适合将此目标列入。
9.目标内容不易在生活情境中训练例如:目标──会走十公分宽的平衡木
说明:此一目标限制在十公分宽平衡木,生活中如果没有此一平衡木则无法训练;若目标改为能在稍高台阶上走一直线, 则生活情境中容易执行。
10.目标没有弹性,易流于只教单一技巧,而非提升个案能力例如:会对折卫生纸会指认苹果、香蕉、橘子
说明:目标限制于卫生纸、苹果、香蕉、橘子,使目标不能因单元不同、出现物品不同而任意转换;若将目标改为「会对折物品」,则执行时可以折卫生纸、折衣服、折彩色纸等,目标执行时就有弹性了!
四、结语
一份完整而适当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是执行有效教学最重要的起步。许多老师在为个案拟定IEP计划时,容易以自己所想教的课程内容列入个案的IEP计划中,而非以个案为导向;或者所列目标不符个案起点行为或个案需求,如此一来在执行教学时,就容易导致偏离目标的教学或无法达到有效教学,使挫折感顿生。期待以上所介绍的IEP拟定相关内容,对老师在拟定与执行IEP计划时,能有实务上的帮助。
(作者为资深语言治疗师暨早疗工作者 现任心路基金会早疗服务总督导)
编者注:本文所介绍之IEP计划内容,均可制成表格填写。本刊自第四期起,每期中之「IEP拟定实例」,系采用心理出版社出版之「学前发展性课程评量」为使用工具,读者可参考后自行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