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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自闭儿辅导教学计划指引三1

www.guduzheng.net  2008-12-8 13:03:30  来源:香港



第三章 「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的推行模式
目的
3.1 兼有弱智的自闭症学生,由于多了一重认知方面的障碍,故有较大的学习困难。有鉴于此,教育署在弱智儿童学校推行「特殊学校自闭症儿童辅导教学计划」,为患有自闭症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情绪和行为上的种种障碍,加强适应常规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的能力。
服务对象
3.2 本计划为就读轻度及中度弱智儿童学校的自闭症学生而设。他们须经有关的专业人士评估及推荐,才可接受这项服务。现时,教育署除接纳公营诊所、医院和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转介的个案外,亦接纳由具有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精神科或儿科医学院院士资格的医生评估及转介的个案。
3.3 学校如发现个别学生有自闭症倾向,应尽快转介他们往有关机构接受评估。如学生被鉴定为患有自闭症,学校须及早为他们提供辅导服务。
3.4 学校须确保学生已鉴定为患有自闭症,才可安排他们接受辅导服务,并且向教育署提供该学生的评估资料。此外,学校须定期向教育署更新取录的自闭症学生名单,以便安排辅导教师(以下统称教师)提供有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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